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8版)
本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方案优化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建设方案的优化调整。我们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及公司经营计划所做出的调整,有利于优化淮安生产片区的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现有热电资源的作用,提高本项目和整个片区的综合经济效益。本次建设方案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监事对2015年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认为2015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有利于稳定客户和生产经营,同时也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原料需要,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定收益来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2016年公司将按照生产经营计划,与江苏省盐业集团及其控制企业、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盐淮安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洪泽大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相关交易的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场定价规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永祥先生、高建定先生、钱怀国先生均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4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2日9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井神股份大楼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2日
至2016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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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同日刊登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可参阅本公司于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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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井神股份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9日、5月10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大楼
联系 人:万子陵、徐珂
联系电话:0517-87036988
传 真:0517-87036988
邮 编:223200
电子邮箱:jswanziling@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5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报备文件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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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15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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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 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 2016 年5月10日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 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5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4号《关于核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9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2,1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1,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1,100,000.00元,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股票登记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2,802,143.29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297,856.7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5年12月28日出具天衡验字(2015)02163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剩余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88,297,856.71元,暂时存放在公司的一般账户,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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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收到的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1,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301,100,000.00元暂时存放在上述账户中,差额488,755.66元系该账户2015年12月31日的一般存款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016年1月29 日, 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无使用情况。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度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年度内不涉及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形。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或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或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形。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6]00581号)。结论性意见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西南证券认为: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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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6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于2016年4月21日早间紧急停牌全天。现已按照上交所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他临时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22日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延迟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