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9版)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7、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
8、会议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河科技软件园综合办公楼四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6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子公司苏州银河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5-10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01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16年4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河科技软件园综合办公楼四楼,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编:536000。
(三)登记时间:2016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5月11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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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在投票当日,“银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其对应的表决申报价格具体如下: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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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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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如适用)。
五、其他注意事项:
会议联系人:卢安军、邓丽芳
联系电话:0779-3202636
传真:0779-3926916
邮箱:yhtech@g-biomed.com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0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式样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本人亲笔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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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写表决意见时请在各议案相对应的表决意见栏中打“√”,同一议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任一项意见表决,选择多项表决意见的则该表决票无效。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039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4月21日上午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邓丽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对邓丽芳女士在公司监事会任期内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和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因邓丽芳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由5人减少至4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职工代表监事占比低于1/3,因此,该辞职申请尚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职工代表监事后方能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下午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李斯霞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职工代表监事增补事宜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李斯霞,女,1988年2月出生,2012年7月中山大学国际贸易学专业毕业,经济学硕士。2012年7月就职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研究员,历任董秘处主任助理、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截至目前,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040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是一家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业务审计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2015年度公司应支付的财务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共计110万元。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业务量和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与其协商确定2016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报酬。
二、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前,审议了关于聘任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表决情况请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三)该议案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后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经核查,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042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2016年4月20日在广西北海市银河科技软件园综合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琛如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和重大经营方针的制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恪尽职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是恰当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4、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监事会已经审阅了2015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其内容和结论没有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纳入内控自我评价的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报告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控制手段、内部监督等五要素对内部控制进行客观评价和说明,并且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界定符合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该认定标准所进行的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估较为客观,真实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情况。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管理现状。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5、公司出售、收购资产的情况。公司购入、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为 102,585,010.8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514,788.16元,当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2,514,788.1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25,158,025.96 元。经公司监事会研究决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2015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其内容和结论没有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纳入内控自我评价的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报告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控制手段、内部监督等五要素对内部控制进行客观评价和说明,并且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界定符合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该认定标准所进行的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估较为客观,真实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管理现状。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公司委托,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CHW证专字[2016]0196号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述第一至第四项、第六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