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6—034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利益,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2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和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15:00-2016 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丹霞山街666号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4月15日(星期五)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文贵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名,代表股份 298,091,2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7565 %,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共计19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8,091,2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7565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有表决权的股东共计5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7,941,9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727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9,2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89%。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7名,代表股份33,799,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48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981,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10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4,7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690,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7%;反对10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2%;弃权4,7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该项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议案该项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981,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10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4,7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690,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7%;反对10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2%;弃权4,7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该项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议案该项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7,981,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10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4,7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690,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7%;反对10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2%;弃权4,7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该项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议案该项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97,981,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10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4,7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690,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7%;反对10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2%;弃权4,7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该项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议案该项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986,7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9%;反对10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694,9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08%;反对10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议案该项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1)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销售商品混凝土、采购原材料、接受建造服务、租赁房屋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3,673,2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7%;反对109,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3%;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673,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7%;反对109,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3%;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关联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264,291,808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2)向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采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8,859,9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50%;反对109,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859,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50%;反对109,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关联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279,104,980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除关联股东外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981,8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109,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690,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4%;反对109,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该项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议案该项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在银行间市场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981,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3%;反对109,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690,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7%;反对109,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议案该项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张云栋、薛玉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代表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