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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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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72,232,30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为从事光棒、光纤、光电缆产品和光伏电池片、组件的生产与销售,以及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与转让等;并加快智能自主网通讯设备的销售规模扩大、3D金属打印市场起步、互联网证券业务的布局。

公司光、电缆业务继续保持稳中有升的势态。光棒、光纤一期业务正式投产并贡献利润;光伏业务受到国家光伏行业相关政策的推动和海外市场扩展的影响,光伏电池片、组件与光伏电站市场发展势头迅猛。同时,光伏电站业务受周期性影响,前三季处于获取备案和开发建设阶段,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转让。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提高各项产品的技术效率,并及时调整光伏电站开发市场方向和加强项目管理能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根据国内A股已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中涉及光伏电站业务统计:表明公司在本报告期内转让光伏电站数量名列国内同行业前茅。

智能自主网通讯设备经过近两年不断地技术改进、完善,销售量呈快速上升状态;增材制造开始进入市场,和互联网证券业务一样,都是公司向轻资产转型、未来创新发展的方向。

公司制造业务基本采取“以销定产”模式,在获取客户订单后,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进行设计、排产、交付。光伏电站业务采取当年获取备案-开发建设-并网-转让-资金回笼的快速盈利模式。经过多年努力,凭借优异的产品、有效的服务、良好的信誉,公司获得了政府、企业等多行业客户的认可,在产品质量、服务水平、技术水平等方面受到了合作方一致好评。在服务覆盖面积、产品销量、经营业绩等多个方面居于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国内经济面临结构转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公司坚持“业务领先、向创新型轻资产业务转型、聚焦光伏新能源”的中长期业务规划原则,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一)、经营情况:

公司坚持以线缆、光伏为主营业务,辅以智能自主网通讯设备、增材制造、互联网金融等创新业务进行拓展,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加快新产品、新市场的开发,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在保持与国内、外主要客户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寻找市场新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41%。其中:光伏业务营业收入为68.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94%,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光伏业务仍是公司重要利润来源。

(1)、制造业稳健发展:

公司一期200吨光棒、600万芯公里光纤产能已正式投产;光伏电池片产量1002MW,产能利用率83.5%;组件产量1176MW,产能利用率78%。公司稳步推进市场拓展,通过不断优化工艺设计提高产品性能和效率。通过优化生产计划和项目管理、调整工艺布局和市场布局、优化库存等方式提升交付组织能力。

(2)、光伏电站业务爆发:

公司的电站开发建设规模大幅度扩大,取得备案并开发建设1.285GW电站,实现电站转让686 MW,创造公司光伏电站转让量历史新高,在业内也是屈指可数的。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开发区域已在中、东部扩展,避免过去单一地区发展的风险。公司及时调整开发区域方向,为今后光伏电站开发铺垫了良好的“中利腾晖”品牌和区域影响力的基础。

同时,由于部分客户将电站交由公司运营管理,为有助于公司更有效的对光伏电站进行运维,并降低人力成本、提升运维效率,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已启用适于2GW规模光伏电站的互联网远程监控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提出了“万农光伏”的理念,开创了“光伏电站+规模农业”业务模式,结合中国是农业大国的特点,为后续国内乃至世界的光伏电站业务建设发展打开了突破点。

(3)、创新业务蓬勃发展:

智能自主网通讯设备业务在本报告期内,已实现人民币7亿元开票销售,为公司本期业绩提供了贡献,同时也为后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3D金属打印业务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进入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计、生产阶段,市场的拓展具有广阔的前景。互联网金融业务正在进行相关项目的尽职调查,以期快速取得有关资质并实质性进行业务操作;能源管理业务已在上海地区进行切入,并结合光伏业务优势一并发展。

(二)、金融支持发展:

本报告期内,公司获批银行综合授信额度68亿元。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80号),并于2015年11月30日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2.5亿元、5年期的公司债券。公司为进一步整合并布局光伏电站资源,理顺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披露了拟向国开金融等五家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预案,已进入第一次反馈阶段。公司发行了3年期、人民币2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2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超短融已完成申报审核,并于2016年3月31日取得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72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年度跟踪评级:评级结果AA,评级展望:稳定,使公司在资信市场提升了更高的信任值。与之同时,公司合理使用常规授信额度,采用适合公司发展所需的长短期融资形式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和业务目标实现所需的资金支持。

(三)、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

公司保持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平台、电话、现场调研、股东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在国内证券二级市场大幅波动时,面对市场出现的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积极响应号召,发布维护股市稳定的有关公告;另一方面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与高管增持股份。同时,中高层管理人员在股价跌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价格时,仍然踊跃缴款完成股权激励,共同维护公司股价,提振市场信心。

(四)、建立良好地企业文化:

为丰富员工精神生活,营造活力、创新、和谐的企业氛围,公司组织员工进行义工活动;参加半程马拉松友谊赛;篮球、足球、乒乓球联赛,提升了员工的团队协作与凝聚力,加深了员工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进一步提高了员工对公司的满意度。

2016年,董事会将在认真分析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查漏补缺,制定现实可行的经营计划,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经营,加强资产风险管控力度。经营方面,线缆业务在现有市场和产品系列基础上,进一步做精,实现“小投入大回报”;青海中利光棒光纤项目二期将确保正式投产;光伏业务电池与组件谨慎扩产,大力发展电站业务,力争完成开发2GW,并网1.5GW的目标,并在一、二季度均实现盈利,使全年业绩按季度平稳体现;创新业务加快运营步伐,实现大规模的盈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长31.3%,营业成本较2014年同期增长31.6%,主要为中利腾晖电站的开发及销售能力大幅提高,本报告期内实现了大规模电站转让。

(2)、由于销售收入提高,销售毛利率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因此销售毛利大幅提升,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也同步上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发生变化,详见2015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内容。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