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震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永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金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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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公司对收购公元电器2015年1-3月份净利润为17,692.17元、收购公元太阳能2015年1-3月份净利润为-6,765,284.33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了。
2: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为8.64亿股,本表按8.64亿股调整计算了上年同期相关数据。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由于2015年公司收购了同一控制下企业浙江公元电器有限公司和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对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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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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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预付账款期末数比年初增长76.55%,主要是增加树脂原料储备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比年初下降49.87%,主要是增值税期末留抵额减少所致。
短期借款比年初增长65.05%,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比年初增长79.12%,主要是暂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税费比年初下降51.64%,主要是年初应交增值税数额较大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下降96.72%,主要是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长期借款比年初下降42.95%,主要是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24.28万元,主要是应收账款下降所致。
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79.67万元,主要是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净利润同比增长36.16%,主要是销量增加与材料价格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7.02%,主要是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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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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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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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