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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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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保健食品的研究开发,相关技术的授权使用、成果转让、服务咨询,医药中间体的销售。(经营范围不含需前置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扬州市文峰路21号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合营企业。

5、扬州联环药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嘉扬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住所:扬州市文峰南路7号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6、扬州联环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国民

注册资本:15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配件及复印、打印业务

住所:扬州市文峰南路21号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综合服务费价格:2012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或内部核定价向本公司提供有偿的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向本公司提供安保、环保、生活后勤等,并就所提供的综合服务收取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月4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计算。该协议已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重新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2012年11月8日,本公司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或内部核定价向其提供有偿的综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向本公司提供安保、环保、生活后勤等,并就所提供的综合服务收取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月4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2012年8月1日起计算。该协议已经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2013年7月1日,本公司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污水委托处理协议》,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每月污水处理费人民币8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3年7月1日起计算。该协议已经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条件将不逊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相似服务的条件,且给予本公司同等条件下优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2、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房屋租赁价格:公司于2000年2月28日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两宗土地:A宗地面积为11,352.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扬国用(1999)字第60624号)、B宗地面积1,58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扬国用(1999)字第60625号)之使用权租赁给本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50年,租金为15万元/年,此两宗地已由具有A级土地估价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经江苏省国土管理局苏国土籍函[1999]144号确认。本公司已取得扬州市国土管理局核发的扬他项(2000)字第0008号和扬他项(2000)字第0009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2005年1月10日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确定自2005年度起20年租赁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15万元。上述协议已经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重新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2012年11月8日本公司的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1,403.21平方米的房屋以及36,444.14平方米的土地作为生产经营使用。土地的年租金按每平方米15元计算,房屋的年租金按每平方米108元计算,上述协议已经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3、原辅料、药品、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办公用品采购价格:上述交易价格公允,且对方给予本公司同等条件下优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因此,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交易均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进行,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4、设备维修价格:按市场价格向扬州通达化工医药设备厂支付维修费用(包括加工费和材料费),价格不高于扬州通达化工医药设备厂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5、销售药品、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价格不低于本公司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16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2016-09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1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08,846股,发行价格26.00元/股,共募集资金317,429,996.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7,429,996.00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4,001,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28,996.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5)000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净额303,428,996.00元,,报告期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354,641.98元 (含置换金额14,708,749.79元)。截止报告期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8,208,517.13元(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34,163.1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5月5日,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荷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5月26日公司及光大证券、兴业银行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扬州制药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于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27日予以公告。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5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708,749.79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5年5月12日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4,708,700.00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5)00633号)。详见公司2015年5月13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联环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环药业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附表: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16-10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8日9点0 分

召开地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8日

至201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文峰路21号公司证券部

(三)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一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峰路21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009

电话号码:0514-87813082

传真号码:0514-87815079

联系人:潘和平 遇宝昌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2016-11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收到独立董事侯维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侯维平先生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其兼任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侯维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侯维平先生的辞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侯维平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谨向侯维平先生在任期内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编号:2016-12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杨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群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杨群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谨向杨群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