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4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
公告

201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9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20日收到屈江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屈江浩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需长期休养,故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职务。辞职后,屈江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屈江浩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屈江浩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法定程序补选新任董事候选人及财务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屈江浩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0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近日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并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发明专利证书中所载明的专利权人为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该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1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的通知,获悉李宗松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办理情况

2016年4月20日,李宗松先生(甲方)、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三方)》,将其持有的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合计100,000,000股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截至目前,上述股票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该部分股权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协议约定,2017年4月20日前,提前购回罚息一个月;2017年4月20日后,提前购回不罚息。

3、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2016年4月20日,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3,358,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2%。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190,600,000股(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7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20,6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57%,占公司总股本的12.44%。

4、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2016年4月20日,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606,164,7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6%。具体情况如下:

新沂必康持有本公司股份581,930,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8%。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581,930,826股(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7.98%。

陕西北度持有本公司股份24,233,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其中已质押24,000,000股(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03%,占公司总股本的1.56%。

5、实际控制人被质押的股份目前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其股权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