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35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董事李梓丰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王征宇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单志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陈彦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埃德蒙顿路支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议案3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6-036”号临时公告。

议案3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聘任单志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彦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阅上述人员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简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新职务要求。本人同意本次会议关于上述人员的聘任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采购资金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埃德蒙顿路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年,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相关人员简历:

单志利先生,汉族,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毕业于阿城亚沟技校,1989年12月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专科学历;2007年1月毕业于黑龙江工程学院道桥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单志利先生自1985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路桥公司一处技术员、质检员;黑龙江省路桥公司五处技术员、工长、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2006年2月任龙建路桥五处副处长;2010年1月任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至今。

陈彦君先生,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道桥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陈彦君先生自1988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黑龙江省路桥公司一处技术员、计划员、预算员、工程股长、副队长、主任工程师、工程队长;1999年9月任黑龙江省路桥公司工程技术部副处级员; 2001年2月任黑龙江省路桥公司工程技术部副部长、松花江四方台公路大桥项目经理部副经理兼副总工程师;2002年3月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副部长、松花江四方台公路大桥项目经理部副经理兼副总工程师;2005年10月任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至今。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36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源铭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源铭公司担保1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0元(不含本次)。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35,512.6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1,0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36,512.65万元。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人。董事李梓丰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王征宇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埃德蒙顿路支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周剑钊

成立日期:2015年9月9日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建筑材料、钢材、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器设备、厨房设备、水泵阀门、电源开关、机械设备、办公用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仪器仪表、劳保用品、筑路材料;商业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贸易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持有源铭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3.45万元,负债总额为75.83万元,净资产为-12.38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2.37万元。截止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066.50万元,负债总额为12,128.34万元,净资产为938.16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49.47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同意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埃德蒙顿路支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年,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采购资金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源铭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埃德蒙顿路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年,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35,512.6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7.03%;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额1,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23%。公司合计担保数额136,512.65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源铭公司营业执照

4、源铭公司201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6-037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21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近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23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