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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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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20 公司简称:*ST中发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言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久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要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1、2012年4月13日铜陵富仕三佳机器有限公司(简称“富仕”)销售一台塑封压机给无锡信怡微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信怡微”),售价25万元,2013年9月26日信怡微签署了验收报告,支付14万元货款后,余款11万元富仕多次催告后信怡微一直未支付,富仕起诉至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2015年8月20日,法院依法判决:无锡信怡给付富仕三佳货款11万元。因对方无法送达,法院未告知公告期是否届满,尚未申请强制执行。

2、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商贸”)于2014年2月18日销售给上海海佩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海佩”)1SG—5规格的PVC树脂,价款1,110,752元,双方签署了买卖合同,商贸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后,海佩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经多次催收未果后,商贸诉至铜官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海佩支付货款及违约金1,221,827.2元,因法院无法向海佩公司送达相关诉讼材料,商贸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同日做出准许撤诉的裁定。2015年4月10日,海佩公司与商贸公司和解,双方签订合同协议,海佩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商贸公司货款1,110,752元。履行期限届满,对方尚未履行。

3、安徽中智光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智光源”)自2011年起与深圳市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锐拓”)建立了固定的业务合作关系,2011年至2014年深圳锐拓累计欠中智光源18,733,743.19元,为长远合作考虑,经友好协商,中智光源免除深圳锐拓500万元货款,深圳锐拓承诺从2015年3月起,每月支付中智光源货款金额不低于当月合作货款金额加上述货款100万元。由于对方自2015年7月起未能按时支付,故已提起诉讼,正在审理中。

4、安徽中智光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智光源”)2013年销售给长治虹源科技固态显示有限公司(简称“长治虹源”)LED支架一批,货款314,760元, 中智光源交付货物后, 长治虹源未支付货款, 中智光源多次催收未果后诉至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2014年10月23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要求长治虹源支付货款及诉讼费,合计320,781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长治虹源未支付。2015年1月9日,中智光源已向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书,该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5、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简称“商贸”)2014年2月、3月向上海上表企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上表”)采购LED灯具,货款1,252万元,交货期为全额支付货款后60天内,商贸支付货款后,上海上表一直未发货。商贸2014年11月25日诉至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要求上海上表还返货款及诉讼费12,573,460元。2015年9月24日,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言勇

日期 2016-04-22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ST中发 公告编号:临2016—031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2016年4月15日。

(三)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四)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16年4月22日上午。

方式: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五)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六)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言勇先生。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ST中发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

该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ST中发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由于公司证券事务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毕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毕静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毕静女士的简历如下:

毕静,女,1986年4月出生,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6月毕业于湖南文理学院法学专业,2015年7月2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12月5日至2013年3月18日,在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担任文员;2013年3月19日至2015年5月24日,在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担任采购管理岗;2015年5月25日至今,在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担任信息披露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