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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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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达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远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树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变动原因分析

1、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315.83万元,下降69.26%,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成都中医大银海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退回诚意保证金330万元影响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增加3260.93万元,增长343.88%,主要原因系本期投资成都中医大银海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3299.60万元影响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140.41万元,下降65.95%,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成都厂办公楼装修工程转固影响所致。

4、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99.08万元,增长33.58%,主要原因系公司及子公司威光公司本期购买原辅包材212万元,期末尚未支付影响所致。

5、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607.65万元,增长151.47%,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威光公司本期收到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委托药品加工代购原辅包材款724.22万元影响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324.26万元,下降32.76%,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及各子公司跨期支付15年度奖金及工资影响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1336.15万元,下降49.83%,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15年末计提的应交未交增值税及缴纳企业所得税影响所致。

(二)利润表变动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含公司原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数据,剔除该因素影响,本期公司自有产品销售为增加。

2、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478.55万元,下降39.39%,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含公司原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数据,其次是本期差旅费、业务费等支出减少影响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138.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闲置资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故利息收入增加,以及本期利息支出减少影响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52.4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

5、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3.75万元,增长97.74%,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影响所致。

6、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48.20万元,增长132.76%,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自有产品新活素收入增加,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影响成本减少,管理费用减少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564.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自有产品销售回款增加;本期新增子公司EVEREST FUTURE LIMITED收到暂借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运营资金1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13.25万元);以及上年同期数据包含原公司子公司四川本草堂数据-3085.32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41.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成都中医大银海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款3299.60万元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数据为公司原子公司四川本草堂数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与四川成都中医大资产管理公司等六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医大银海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3299.60万元,占总股本的11%。(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18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本公司拟收购IMDUR?产品(中文名“依姆多”)、品牌和相关资产,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上述收购资金,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就产品新活素、诺迪康、依姆多的销售推广,以及代加工生产肝复乐片,与大股东深圳康哲及其相关公司签署相关协议。(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4、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率,公司 2016年度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5、公司位于成都的办公地址已搬迁至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承诺从2015年10月28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承诺期限: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1月27日,已及时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达彬

日期 2016-04-23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通知(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7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7日

至2016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8日、2016年3月16日、2016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康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康哲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董秘办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信函和传真时间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时间:2016年4月25日9:00-17:30

4、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 系 人:刘岚

联系电话:(028)86653915

传 真:(028)86660740

邮 编:610016: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11 公司简称:西藏药业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