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03公司简称:龙宇燃油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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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不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燃料油供应服务。公司燃料油业务包括调合油及非调合油业务。其中,调合油业务指公司对采购入库的燃料油按一定的技术方案调合成能被船舶或炼厂装置直接使用的燃料油,然后通过库发销售或水上加油方式向客户销售。非调合油业务指公司根据燃料油市场需求信息,向石油炼化企业或其他供应商采购燃料油,并承运或组织运输至指定地点,向客户提供燃料油的一种服务方式。
为努力增加利润来源,公司由现有燃料油业务进行外延拓展,积极开拓大宗商品金属贸易(主要为有色金属)业务。公司在多年积累的贸易业务经验及人力资源基础上,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引进成熟团队的模式和经验,以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共赢。公司大宗商品(金属)业务内贸、外贸相结合,更多利用金融手段锁定贸易业务盈利。
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各项因素,一方面延续公司在贸易行业的传统基因稳定公司经营外,另一方面也积极寻求跨行业的新业务增长机会,以分散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542万元,用以收购金汉王技术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提供机柜出租。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4向中国证监会提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16年3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目前,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尚在推进中。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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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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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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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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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见“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受行业外部不利环境影响,2015年公司燃料油销量488,673.85吨,较2014年711,414.48吨下降31.31%。燃料油销售收入129,881.18万元,较2014年317,372.33万元下降59.08%。随着销量下降,销售成本亦相应下降。2015年公司燃料油销售成本131,369.56万元,较去年同期308,889.92万元下降57.47%。报告期内公司燃料油业务毛利-1,488.38万元,较2014年公司燃料油业务毛利8,482.41万元出现较大幅度下降。2015年国际油价持续走低。虽然公司采用多频次、小批量采购以及加快存货周转速度等数项经营举措积极消除油价大幅度下跌的不利影响,但燃料油销量及销售价格下降的对燃料油业务毛利叠加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在燃料油行业不景气的环境下,公司为应对行业寒冬压缩经营规模,拟缩减部分固定经营设施以减少成本压力,2015年四季度开始的油库存油、罐底油出清也导致燃料油业务出现负毛利。
在公司燃料油业务受外部环境较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为努力增加利润来源,公司由现有燃料油业务进行外延拓展,积极开拓大宗商品(金属)贸易业务(主要为有色金属)。2015年公司金属贸易业务实现销售收入956,151.72万元,较去年同期203,081.01万元上升370.82%,占公司商业销售业务收入88.04%,燃料油业务销售收入占商业销售业务收入11.96%。金属贸易业务销售成本955,578.14万元,实现毛利573.58万元,2014年金属业务贸易成本199,613.27万元,实现毛利3,467.74万元。2015年公司金属业务销售主要为低毛利、低风险销售模式业务构成,表现为金属业务销售规模上升、而毛利贡献低于2014年毛利贡献。同时,公司采用套期保值手段对冲业务风险,部分毛利的下跌通过套期保值的期货收益得以弥补,2015年,归属于公司金属产品的期货投资收益为2,720.17万元,而2014年公司金属产品没有期货套期保值收益。公司金属业务拓展带来的毛利贡献,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燃料油业务带来的亏损,为公司减亏增效带来一定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商业销售收入1,086,032.91万元,较上年同期523,768.02万元同比上升107.35%,主要由金属产品销售收入增长所致;商业销售实现毛利-914.80万元,较上年同期11,751.01万元出现较大下降。2015年公司商业销售毛利较2014年出现较大下降,一方面由于燃料油业务毛利下降所致,另一方面与金属业务主要为低毛利、低风险销售模式业务构成相关,同时,公司采用套期保值手段对冲业务风险,部分毛利的下跌通过套期保值的期货收益得以弥补。
2015年,公司运输与服务营业收入654.20万元,去年同期3,086.46万元;运输与服务营业成本1,545.06万元,去年同期5,372.81万元;毛利-890.87万元,去年同期-2,286.35万元。公司运输与服务业务部分客户为公司内部其他业务单元,营业收入经内部合并抵销后,产生较大的负毛利,实则大部分为公司燃料油业务的运输成本。行业外部环境不利导致公司燃料油业务规模收缩,因此内部运输与服务的规模也相应缩减;同时,为应对航运业持续低迷的局面,公司也相应缩减了对外提供的运输与服务规模。
外部行业环境严重不利的情况下,公司业务一方面表现为毛利下降,另一方面,航运业企业较大范围出现资金链断裂情况,公司基于对部分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的判断,计提特别坏账准备5,334.60万元。同时,由于新公司开办、非公开发行项目推进及大宗商品金属贸易业务模式等因素影响,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均有所增长。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42.14万元,去年同期净利润739.51万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7.3.1 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常州龙宇江庆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3月取得其70%股权。
7.3.2 合并报表范围新增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屿翼贸易(上海)有限公司、LON-YER Co.,LTD、Alfar Resources Co.,LTD及Megaforce Resources Pte. LTD. 上述公司为2015年新设公司。屿翼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61%股权。Alfar Resources Co., Limited.是LON-YER CO.,LTD持股61%的公司,公司间接持其61%股权。Megaforce Resources Pte.Ltd.是Alfar Resources Co., Limited.持股100%的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61%股权。
7.3.3 合并报表范围减少南通快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11月转让完成持有其100%股权。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