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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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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提交《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材料的公告

201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44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提交《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材料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30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于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2016年4月20日,公司依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了本次反馈意见回复及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详情请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即将过有效期(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按照要求需要补充更新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以上事项的完成所需工作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和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分别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在2016年5月25日前披露并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回复及修订后文件。待相关回复文件补充完善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书面回复及修订后文件。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北京市主管商务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