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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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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六)除特别注明外,本公告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华侨城集团公司于1985年11月1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段先念。其经营范围:主营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工业、旅游、房地产、商贸、金融保险行业投资;兼营:本公司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

(二)历史沿革

作为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1985年伊始,华侨城集团从深圳湾畔的一片滩涂起步,坚持市场导向,成为一个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培育了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经营、房地产及酒店开发经营、电子及配套包装产品制造等三项国内领先的主营业务。自2009年11月华侨城主营业务实现整体上市以来,多年来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得到稳健成长。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华侨城集团公司总资产1,369.57亿元,实现收入506.9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8.1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74.05亿。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委托贷款额度连同以前年度累计不超过251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金融机构利率。

四、关联交易金额

连同公司以前年度使用的华侨城集团公司委托贷款,该关联交易涉及公司本年度需要支付的利息预计不超过11.00亿元人民币。

五、定价政策和依据

按照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充分利用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强大的融资平台,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合理控制资金成本,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杜胜利、余海龙、赵留安、谢朝华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由于华侨城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该项委托贷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能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节约资金成本,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且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因此,我们一致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注意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下,公司向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是为了充分利用华侨城集团公司的融资平台,为公司获取低于同期公司借款利率的借款。此项关联交易可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节约资金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次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段先念、王晓雯、陈剑均回避了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6—15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总裁的提名,聘请何海滨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至公告日,何海滨持有公司股份523476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4月编)第3.2.3条所列情形。

何海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其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附:何海滨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何海滨个人简历

何海滨,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在职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审计部助理会计师,华侨城集团公司财务金融部主管,威尼斯酒店筹建处财务负责人,海景酒店财务总监,华侨城大酒店财务总监,华侨城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监,华侨城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监,公司品牌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6-1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三)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15:00-2015年5月23日(星期一)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15:00至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

(六)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15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提案;

2、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5、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6、关于公司2016-2017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提案;

7、关于公司2016-2017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提案;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2017年度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9、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须对第7、9项提案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2017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公司201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6-13)、委托贷款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14)及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至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9:00至12:00、14:00至18:00,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9:00至12: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四层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投票当日,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投票证券代码“360069”,投票简称“侨城投票”;

2.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3.输入证券代码360069;

4.输入委托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5.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6.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7.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2.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15:00至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可于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于晓静、袁叶龙

联系电话:26909069

传真号码:0755-26600936

电子信箱:000069IR@chinaoct.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上划"√"):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