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孟凡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志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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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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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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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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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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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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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5年7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做出提振市场信心承诺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朱晖先生、董事钟伟刚先生、监事会主席李艳华女士、监事李明先生承诺:从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本人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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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孟凡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6-02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2日以传阅审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孟凡博先生、周华平先生、朱晖先生、胡丹女士、钟伟刚先生、张伟先生、黄本雄先生,召集人:孟凡博先生;
2、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征女士、黄本雄先生、李光胜先生、孟凡博先生、张伟先生,召集人:王征女士;
3、提名委员会委员:黄本雄先生、王征女士、李光胜先生、孟凡博先生、胡丹女士,召集人:黄本雄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光胜先生、黄本雄先生、王征女士、孟凡博先生、周华平先生,召集人:李光胜先生。
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剩余任期一致。
三、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原内部审计负责人彭娜女士的书面辞职申请,彭娜女士因公司内部安排调整而另有任用,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其辞职自辞职申请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彭娜女士在该岗位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为确保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伟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陆伟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陆伟先生简历
陆伟先生,1972年生,本科学历,曾供职建设银行、武汉力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2015年加入本公司。陆伟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陆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6-02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4 月 22 日,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506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7,837,800 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6-021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