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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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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简称“16华建01”)。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6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

12、起息日:2016年4月27日。

13、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4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4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4月27日。

15、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17、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8、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发行对象与配售安排: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3、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5、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8%-4.8%。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4月26日(T-1日)9:00-15:00之间将《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4月26日(T-1日)9:00-15: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10-83326948、83326949;

咨询电话:010-83326946、83326947。

联系人:刘洋、党宁、谭俊雄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4月27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6亿元。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4月27日(T日)至2016年4月28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4月2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4月26日(T-1日)9: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4月28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华建01”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5890005250449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保利支行

大额支付号:105100094367

汇入地点: 北京

汇款用途: ××认购16华建01

银行联系人:董庆红

银行联系电话:010-64082468、010-64082400-868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2016年4月28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