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93 公司简称:禾嘉股份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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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公司拟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22,447,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4,897,900.00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口径)334,572,306.93元的13.4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分为三个板块,供应链管理业务、商业保理业务以及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业务。
1、供应链管理业务
公司的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由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贵州禾嘉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子公司完成,主要业务是基于区域内具有强信用的核心企业的供应链管理及服务。 经营模式主要是提供资金流和信息流。
基于产业链的供应链管理及服务行业处于发展初期,尤其是基于大宗工业品产业链的供应链管理及服务基本处于蓝海,未来的潜力无穷,公司处于西南地区大宗工业品供应链管理和服务的龙头地位。
2、商业保理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金融信息咨询服务等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协同供应链管理业务为供应链上的客户提供一系列的销售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及管理和催收、风险控制等综合金融服务,收取保理利息和保理服务费。 供应链及保理业务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是经济下行环境下产业链的信用环境趋于萎缩、流动资金高度缺乏、银行授信日益收紧、行业周转率严重下滑对流动资金的渴求以及行业加速周转的内在动力。
3、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业务为各型凸轮轴的制造和销售。
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业务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采购、生产的实施均围绕销售合同订单展开。公司的客户主要为配套市场客户,配套市场的客户为汽车发动机生产企业,成为汽车生产企业的供应商需要经过严格的认证准入过程,因此,公司对配套市场客户采用直销模式,与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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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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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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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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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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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过去的2015 年,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多重矛盾交织。面对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市场需求不振的不利局面,董事会沉着应对,围绕 “以转型升级为总目标,以创新驱动为总抓手,以深化改革为总支撑,认清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开创禾嘉股份改革发展新局面”的工作思路和各项工作部署,适应新常态,直面新挑战,勤勉尽责,扎实工作,确保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2015年7月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8.48亿元。2015年8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滇中供应链和滇中保理进行了增资,取得滇中供应链和滇中保理的控股权,由此公司迈出了产业结构调整、业务转型升级的有力一步。
报告期内,供应链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成为公司新的核心业务,是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从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来看,供应链管理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作为新的核心业务,优势凸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供应链管理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14亿元,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91.33%,实现净利润1.25亿元。其中,滇中供应链收入44.58亿元,净利润1.08亿元;贵州供应链收入3.56亿元,净利润1678万元;商业保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5亿元,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2.57%,实现净利润7510万元;汽车零部件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2亿元,同比下降20.90%,实现净利润3134万元(未包括土地转让净收益1.03亿元),同比下降28.51 %。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71亿元,同比增长1202%,实现利润总额4.56亿元,同比增长929.74%,实现净利润3.52亿元,同比增长894.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5亿元,同比增长844.24%。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因公司的非公开发行工作已 2015 年 7 月 1 日完成,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构成、盈利模式及经营业态已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收情况,对本公司应收款项政策及应收款项坏帐准备计提做出调整。根据规定,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日为 2015 年 4 月 1 日,此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 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7.3 不适用
7.4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5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2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7.5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