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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6年6月6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联系人:刘耿豪
6、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0;
2、投票简称:芭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6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
■
注:对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确认托票委托完成。
5、投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若股东先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项或该几项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其中某一项或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同一股份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6月6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申请数字证书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
2、会议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3、会议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4、联系人:刘耿豪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
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2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下午16:00在公司本部V6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本届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76,780,49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
2、公司已建立相对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机构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六、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2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29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年报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黄培钊先生,独立董事何晴,财务负责人余应梓先生,董事会秘书赵青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2014年10月22日,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4年11月7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邓祖科、薛桂芝、李铭、孙希兴、仇志华、关长功、陈敏余、张良池、贡治华、杨超望、张国文、陈小琳、王建宇、刘瑞林、史桂萍、罗永江、王小伟、吴长春、王育胜、韩志文、万绪波、刘淑贤、郭永辉、艾普乐、杨绳瑶、仇纪军、白丽、陈丰、于冬梅、李伏明、杨春华、丁兰、朱青春、荆明、刘旭方、郭磊、徐磊、曲天育、李碧晴、殷海宁、周运南共41名自然人及天津燕山航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宏顺赢咨询有限公司4名法人共45名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姆斯公司”)股东所持有的阿姆斯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
1、向邓祖科等45名交易对方合计支付23,572,655股上市公司股份(折合对价13,460万元,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94.39%)和800万元现金对价(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5.61%),以收购该等交易对方持有的阿姆斯公司100%股权。
2、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为4,753.33万元,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2015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邓祖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470号文),核准本次交易。
2015年5月26日,阿姆斯公司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本公司持有阿姆斯公司100%股权。
2015年6月19日,本公司已向邓祖科等45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23,572,655股上市公司股份购买资产,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1元/股,并向配售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654,48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28.73元/股,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47,533,325.3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815,227.14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718,098.18元。
截止2015年6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055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5年9月11日,本公司已向邓祖科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800万元,支付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2,718,098.18元以增资方式投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阿姆斯公司,并用于置换阿姆斯公司预先投入平谷新厂区工程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15]003748 号”鉴证报告审核。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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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审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中介费用等共计2,815,227.14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已用于支付交易对价以及置换阿姆斯公司所投入平谷新厂区工程项目的自筹资金,账户余额为尚未转出的中介费用及利息。
二、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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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