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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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公告编号:2016-034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有关媒体报道的核心内容:公司存在利润造假行为

● 本公司不存在该媒体报道所述事项

一、报道简述

2016年4月25日,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有关媒体发表了题为《恒力股份借壳大橡塑涉嫌“萝卜借壳”》的报道(以下简称“报道”),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片面的解读和不实的报道,并臆断公司存在利润造假的行为。

二、澄清声明

为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报道内容进行了认真核查,就“恒力集团在2012年至2014年曾多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其短期融资券公告显示,恒力股份2012年实现营收146.28亿元,净利润为2.33亿元,2013年实现营收139.18亿元,净利润只有6011.72万元。但是,11月5日大橡塑重组方案显示,2012年、2013年恒力股份实现归属净利润为3.52亿元和2.78亿元。在主业未变、毛利率几乎没有变动的前提下,这样的事情不太可能发生”的失实报道,现作出如下澄清:

(一)差异情况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发行短融券募集说明书中列示的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化纤”,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与本次报告书中的主要数据对比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二)2015年11月5日,公司发布的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第282-284页对(一)中的差异说明做了详细论述。

(三)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公司就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再次澄清:

1、恒力集团2014年发行的债券募集说明书与2015年重组方案报告书中有关财务数据披露口径存在差异。2014年恒力集团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金额为恒力化纤母公司的数据,而2015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报告书披露的是恒力化纤合并的数据,恒力化纤在合并范围中包括了恒力化纤及其下属三家子公司德力化纤、恒科新材和苏盛热电四家公司主体。

2、2015年重组方案中,恒力化纤对历史上关联方对其资金占用补充计提了资金占用费用,进而2012-2013年恒力化纤合并报表净利润包含了向关联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从而在不增加营业收入的情况下增加了合并报表的净利润。

3、新增的热电业务报告期经营稳定,持续盈利良好,增厚了拟置入资产恒力化纤的总体业绩。

报告期内,恒力化纤将苏盛热电纳入合并范围,受煤炭价格持续下跌影响,苏盛热电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均较高,2012年和2013年分别为12.13%和20.48%,超过恒力化纤母公司的净利率水平,从而使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增加有限的情况下,净利润增加较快。

三、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