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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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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6—020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9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公司及时组织回复,现公告如下:

一、关于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

1、年报披露,公司当前产业涵盖电网自动化、发电及工业过程自动化、轨道交通及基础设施、信息与安全技术四大板块。请公司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具体讨论上述各细分业务板块的行业环境、发展趋势、竞争态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所占份额及主要竞争优势和劣势。

回复:

(1)智能电网产业

行业环境及发展趋势:“十三五”期间,随着特高压和智能电网建设的提速,电网投资仍将保持在高位。国网公司2016年工作会议明确,2016年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计划投资4390亿元,投资重心仍然是特高压、配电网和智能化。南方电网2016年计划固定资产投资960亿元,同比增长15%。“十三五”期间,南方电网将加大农网改造升级投资力度,投资超过1300亿元,建设安全可靠、结构合理、适度超前的农村配电网。其中,2016—2017两年完成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投资270亿元、机井通电投资9亿元;2016年力争完成全部小城镇、中心村改造升级和机井通电项目的投资50%以上。新一轮改造升级还明确坚持开放性原则,即向社会敞开,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随着特高压和智能电网建设的持续推进,能源互联网的构建不断深入,将形成综合配置能源、信息等各类资源,重构广泛互联、高度智能以及开放互动的能源供应网络,并为智能家居、智能社区、智慧城市等提供支撑保障。

竞争态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智能电网产业进入壁垒较高,目前处于被少数主要厂家所占有的格局。同业类厂家在近几年中不断发展壮大,公司面临的竞争压力较大。产业内,电网专业公司在2015年国网第1至6批统一招标中的份额为13.53%,排名上升至第二位。

竞争优势和劣势:

A.优势:品牌影响力较高,电网自动化作为公司的传统优势产业,在继电保护和变电站自动化领域处于第一梯队行列,具备较强的品牌认可度;技术实力较强,拥有嵌入式平台和系统软件平台两大技术,奠定业务发展的基础,在新一代智能变电站系统、特高压交流二次系统的全套产品开发等方面取得突破,技术实力不断积累;生产制造能力突出,拥有完整的生产体系和先进的制造平台,能够实现多品种、灵活的批量化生产,工艺技术先进;智能电网业务主要面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两大客户群体,并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B.劣势:市场覆盖面侧重于变电环节,大电网安全稳定业务和配用电业务有待进一步拓展;前瞻性研究投入不足。

(2)电厂与工业自动化产业

行业环境及发展趋势:在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我国发电设备和火电设备的利用小时数持续下降,煤电逐渐从电量主体向容量主体转变。同时,西电东送力度继续加大,东部火电量增长空间萎缩。电厂智能化将成为“十三五”期间发电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方向,电厂自动化业务机遇与挑战并存。而铁路建设持续加快。《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建铁路不低于2.3万公里,总投资不低于2.8万亿元。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确保2016年完成铁路投资8000亿元以上。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居世界第二,其中高速铁路运营总里程居世界第一。目前全国已有39座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批,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轨道交通建设市场。

竞争态势及公司行业地位:受设备技术、供应商资质等要求的制约,电厂与工业自动化产业进入壁垒较高,但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利润率呈下降趋势。细分市场中,火电厂过程自动化呈市场被少数厂家占有的局面,主要竞争厂家有艾默生、ABB等,公司火电业务在DCS、DEH、节能提效、超净排放和智能发电等领域构建核心竞争力,稳固国内前三的市场地位;铁路供电自动化领域的主要竞争厂家交大许继、天津凯发、国电南自三家市场份额均约30%;有轨电车领域,公司业绩模式齐全,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竞争优势和劣势:

A.优势:品牌影响力较高,公司电厂与工业自动化业务进入市场较早,属于国内最早研制和生产相关产品的供应商之一,用户对品牌认可度较高;产品技术具有先进性,电厂自动化业务引进maxDNA技术、轨道交通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软件平台,相关产品性能优良,稳定性较高。

B.劣势:受国内电力市场环境影响,电厂过程控制及电气自动化业务面临下滑风险,行业利润空间呈下降态势;城市轨道交通业务本地集中化特点明显,跨地区市场资源未充分利用。

(3)信息与服务产业

行业环境及发展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工业4.0、工业互联网等概念的迅速兴起,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成为现代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也将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与推广。“互联网+传统行业”的发展模式,必然成为未来各行业重点探索的发展重心。同时,我国已将信息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信息安全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智慧城市也将逐步由概念走向实践。信息与服务产业整体迈入稳步上升阶段。

竞争态势及公司行业地位:由于所处行业的特殊性,公司信息与服务产业竞争压力相对较小。信息安全测评行业受限于资质要求,进入壁垒较高,公司于2014年10月被国家能源局授权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中心第四测评实验室,在该领域具备较强竞争优势。作为智慧城市等细分行业的新进入者,公司在本产业亟需积累经验、培育核心竞争力。公司信息与服务产业所处行业边界不明晰,目前对于市场份额尚缺乏权威统计。

竞争优势和劣势:

A.优势:产品适用性较强。产业的研发力量持续提高,技术水平较高,相关产品功能可实现快速扩展;拥有信息安全测评资质,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甲级资质等,具备竞争优势。

B.劣势:信息安全、建筑智能化作为新兴产业,行业业绩不足;技术升级换代压力较大,专业人才缺乏;知名IT企业涉足能源领域,竞争压力加剧。

(4)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

行业环境及发展趋势:面对气候变暖、环境污染的压力,生态文明建设迫在眉睫,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三五”期间新增投资约2.3万亿元。其中,到2020年底水电开发利用目标3.8亿千瓦(抽水蓄能约0.4亿千瓦),太阳能发电1.6亿千瓦(光伏1.5亿千瓦),风力发电2.5亿千瓦。新能源工程总承包业务随之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根据新环保法,我国陆续颁布了“大气十条”、“水十条”等,污染物排放要求愈加严格。

竞争态势及公司行业地位:公司在新能源领域主要开展总承包业务,该行业的壁垒在于工程设计能力以及成套设备能力,处于充分竞争态势。公司节能环保业务主要细分为变频、除尘、等离子体气化等几个专业;市场准入门槛较低,行业标准不统一,市场竞争激烈;新产品、新技术则有待培育、经验积累和运行效果验证。目前,公司占相应细分市场份额均较小,难以量化具体市场占比。

竞争优势和劣势:

A.优势:受益于国家新能源及节能环保行业政策红利,借助公司电力能源行业的深厚背景,尤其是电力二次设备系统集成方面的扎实基础,公司新能源总承包业务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一定优势;公司在光伏发电总承包等领域的市场开拓能力较强,客户资源丰富且关系稳定。

B.劣势:公司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业务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实施经验不足;行业内商业模式变化,公司承接大型项目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特别是光伏项目需要带资建设,资金压力较大。

2、公司近三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0.27亿元、-3.16 亿元和 0.05 亿元,主营业务发展趋势不明朗。请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充分揭示公司目前所面临的行业困难、业务发展障碍、可能面对的风险。

回复:(1)面临的行业困难

一是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发展已步入新常态,处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十三五”时期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国际经济走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持续走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也降至低位。前述情况预计将延续到“十三五”期间,电力产业发展相应放缓。

二是电力行业发展态势逐步调整。电力需求乏力、产能过剩、火电机组利用小时下滑的态势将长期存在,预计未来5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将维持在中低速水平。目前已建成、在建以及核准待建的火电总规模已接近2020年装机目标,后续可供开发的水电资源已经不多,需要通过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寻找新的发展支撑。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为解决目前面临的能源危机和环境问题提供了新的契机。

三是行业盈利和投资能力将经受严峻考验。2015年以来,煤电、风电、光电价格相继下调,对电力企业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在电力产能过剩的情况下,行业投资能力受到限制,而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企业可能进入微利经营时代。

(2)业务发展障碍

一是前瞻性研究不足,持续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当前电力自动化行业竞争程度持续加剧,公司发展空间不断被挤压,传统优势专业面临技术资源限制,前瞻性、战略性技术研究不足,亟需通过深化改革,推进公司科研能力提升。

二是面对市场变化的快速响应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场营销组织的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面对机会要能够提供强大的综合支援,迅速调度大量资源抢占市场先机,形成竞争优势。

(3)可能面对的风险

A.行业风险

目前公司布局智能电网、电厂与工业自动化、信息与服务、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板块,板块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但在所属行业宏观政策、产业生命周期阶段、行业壁垒、所处产业链位置等方面各不相同,细分专业情况更是纷繁复杂,不确定影响因素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公司产业在布局、经营、投资后偏离预期结果而造成损失。

对策:深入研究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持续关注产业政策变化,强化产业匹配度,打造专业的团队,梳理产品及技术,审视投入产出比,及时响应市场需求,严格防范行业风险。

B.市场风险

公司是国内电网自动化设备、电厂自动化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的主要生产企业,在国内输配电、发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中的很多领域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但市场需求千变万化,如果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自身的经营方式作出及时有效的调整,可能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同时,目前国内的电力自动化设备等领域竞争愈发激烈,也可能会对公司主导产品的市场销售造成一定的冲击。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大,并有一定的滞后性,如国内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国内电力市场需求呈现下滑趋势,则将导致对电网设备投入的减少,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将坚持转型升级,把握市场和行业技术变革先机,提高智能电网、电厂与工业自动化、信息与服务、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巩固市场竞争优势,开拓新兴市场、拓展海外业务,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营销资源。

C.技术创新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技术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短。新技术的应用与新产品的开发是确保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之一,需要公司保持持续创新的能力,及时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和市场发展趋势,提升自身的研发水平,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

对策:公司将关注在智能电网、电厂与工业自动化、信息与服务、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的技术更新,更加注重抢占技术和产品制高点。切实重视科技研发,努力抢占技术和产品的制高点,通过技术领先和产品进步打造核心竞争力。

3、年报披露,公司启动了充电桩项目调研及研发工作。请详细说明公司充电桩业务所处具体阶段和状态,包括调研及研发进展和成果、是否已具备产业化生产的条件、是否已产生效益,公司拟进入充电桩市场的方式、是否具备技术、人员和资金储备等。若公司充电桩业务存在较大风险及不确定性,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回复:

随着电动汽车的大力推广,国家对于充电配套设施建设的推进力度日渐增强,2015年下半年以来先后出台多项政策直接推动充电设施建设,确定十三五末480万个充电桩、1.2万座充电站的建设目标。

公司于2015年启动了电动汽车充电业务整体解决方案的预研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公司开展了充电桩本体、充电站监控系统和充电站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工作,目前,产品样机已通过了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和国网自动化设备电磁兼容实验室的检测,并分别获得了《电力自动化产品型式检验合格注册备案证书》和《电力自动化产品电磁兼容检验合格注册备案证书》,系列产品完全满足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新国标的要求,并在示范工程中开始应用。

公司正在积极参与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等大型运营商的充电桩集中招标工作。公司拥有成熟的电力电子平台,嵌入式装置平台、大型系统软件平台,专业的硬件、软件、结构设计团队和丰富的智能电子设备、户外设备研制经验,具备自主开发和实施充电桩站整体解决方案的技术实力、供货能力与工程总包能力。电动汽车充电业务的效益将来源于规模供货和系统解决方案的实施。下一步,公司将深入地进行各方面的评估,谨慎地参与到充电站的设备供货、建设、运营等业务中。

电动汽车充电业务调研与研发,是基于公司根据行业环境及公司产品、技术、人才积累等因素做出的战略布局,业务的发展不仅与电动车行业的发展需要相关,也受到国家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的较大影响。国家相关行业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带来未来行业不可预计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4、公司近三年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1.49 亿元、1.33 亿元、1.44 亿元,分别占公司当年整体净利润(包含少数股东损益)的 118%、-48%(2014 年亏损)和 94%,主要来源于软件产品增值税的返还。请公司明确该类政府补助的获得是否可持续,公司盈利能力是否存在过度依赖政府补助的情况以及应对措施。

回复:

1、公司的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行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和大力发展的新兴产业,预计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会发生不利变化。?

公司软件产品大部分是嵌入式软件,小部分为系统软件,一般随同硬件一起对外销售。软件产品是主营产品的组成部分,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为稳定。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取得的政府补助是与公司业务直接相关的,并非偶然性的政府补助,具有可持续性,不存在过度依赖政府补助的情况。

2、公司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的总体情况

公司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金额较大的主要并表单位为南京国电南自自动化有限公司、南京国电南自美卓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占公司全部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的比例为78.32%。上述两家公司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21.55%、23.89%,不存在过度依赖政府补助的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个别子公司出现亏损,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导致了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占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比例较高。

三、关于公司财务

5、年报披露,公司2015年各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亿元、10.76亿元、9.85 亿元、28.24亿元,请结合行业整体因素和公司各板块业务收入会计政策、季节性特点、销售模式等情况,讨论分析公司第四季度收入水平较前三季度出现跳跃式增长的原因。请披露公司第四季度与关联方交易发生的交易金额及收入占比。

回复:(1)2015年公司所处行业整体情况

2015 年公司所处行业整体运行态势稳中有升,固定资产投资趋于理性。行业仍普遍存在产品同质化导致的企业间竞争加剧现象,由此也造成了部分产品销售价格走低以及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的情况。

(2)公司各板块业务收入会计政策

公司主要销售电网自动化产品、电厂自动化产品、新能源及节能减排产品、水电自动化产品、轨道交通自动化产品、信息技术产品及智能一次设备产品。上述产品收入确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具体原则 :

公司售出商品根据合同约定交货完毕,验收后由买方在回执单据上签收,公司与买方确认无误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公司按开票金额确认收入;建造安装类合同根据工程完工进度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2015年度以及近三年公司业务收入会计政策未做调整。

(3)公司的销售模式及季节性特点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电力行业建设、投运、资金回笼周期较长,一般是年初报投资计划,计划批复后筹资建设,年底是项目投运高峰,特别是近2015年底为了争取优惠光伏上网电价,各大电力集团加快项目进度,我公司四季度销售收入也相应出现较大提升。

(4)公司2015年度各季度收入情况以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各业务板块均实行订单式销售的生产经营模式,根据所签订的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来安排生产及实现销售收入,一般情况下,一季度是销售淡季,二、三、四季度销售呈现上升态势,四季度销售收入占全年比重较高。

2015年公司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情况表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网站。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与同行业其他公司销售收入在各季度的分布情况呈相同趋势。

(5)公司第四季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及收入占比

2015年公司第四季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情况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5年公司第四季度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销售占比较全年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销售占比持平,总体平稳。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6、年报披露,公司201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约47.06亿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3%,占报告期营业收入比重较高。请结合公司各板块业务的销售模式、业务特点、赊销政策、会计处理等,通过行业可比公司比对分析,说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

回复:1、公司应收账款的构成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计提坏账准备的总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5年公司业绩主要贡献来自于智能电网产业、电厂与工业自动化产业及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应收账款亦集中在这三大产业,截止2015年智能电网产业板块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5.21亿元,电厂与工业自动化产业板块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1.61亿元,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板块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1.75亿元。三大产业板块的销售模式均为订单式销售,三大产业板块业务特点如下:

智能电网产业:产业投资稳中有升,电网公司上线ERP后,严格按工程进度办理手续,再走流程付款,付款周期较长,质保期一般为两年;

电厂与工业自动化产业:行业产能过剩,客户资产负债率高,投建项目自有资金比重较少(一般只有20%),款项支付拖沓;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国有与民营资本大量涌入,行业发展前景较好,受“限电”影响,新能源发电小时数不足,投资回报周期被延长,一定程度影响了设备厂商的货款回收。

(2)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由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逐年增加,净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已达到较高水平,近三年超过80%。

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余额较大且逐年增长,主要原因是:

(1)与公司销售规模不断增长有关。近年来公司的销售规模不断增长,应收账款也随之增长。

(2)与电力行业结算特点有关。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周期较长,部分采购由电力物资公司统一负责。这部分销售通常在产品投入运营后,由电力物资公司向上级单位申请拨款,待资金拨付到位后向公司支付货款,致使部分销售回款时间较长,直接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余额增加。

(3)与客户的工程建设周期有关。公司一般在客户电力系统工程正式投运后进行结算收款。新建工程一般需要3 至6 个月时间,改造工程则需要更长时间。因此,影响了公司货款的回款时间,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的应收账款规模主要是客户特点决定的,具有一定行业普遍性,但确实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各项回款措施的落实,控制风险尤其控制三年以上的长期欠款、存在坏账可能性的风险。

3、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5次,1.08次和1.26次,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在同行业上市公司属于正常水平。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网站。

从上表可以看出,最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变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基本一致。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向好的趋势。

公司成立了应收账款管理专项小组,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修订经济责任考核中回款指标考核方式,按照应收账款账龄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回款预算比例。为充分调动营销人员回款的主动性、积极性,制订《销售货款回收奖惩细则》。将营销人员的奖金中回款相关的部分与回款金额、账龄进行挂钩。针对专业结构调整后的部分长账龄款项,制订了专门的回款政策。同时,对于回款确实有困难的款项,聘请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进行回款。

7、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产品推介力度,实现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并实现扭亏。请详细解释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91%,而销售费用却不增反降的原因。

回复: 2015年公司营销费用3.91亿元,上年同期4.08亿元,同比下降1,699万元,降幅4.16%,占当期收入7.01%,比上年同期8.4%下降1.39个百分点,营销费用连续2年持续下降,总体营销费用控制较好。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2015年公司实施两级营销管控,推动营销方式创新,构建区域联合营销系统,推行跨区大项目营销模式,营销资源得到有效集中。同时制定了费用考核目标,着力控制费用。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在订货及销售收入创新高的情况下,销售费用仍控制较好并比上年有所下降。

四、关于信息披露

8、年报披露,2015年5月26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ESSI针对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纠纷案件。ESSI要求公司支付250万美元。此后,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11月27日裁决:公司向申请人支付研发成果奖金187.5万元美、律师费及仲裁费人民币61万元。2015年期末,公司已针对该项仲裁计提约1200万预计负债。上述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公司是否已按照相关规则对仲裁事项及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若未披露,请说明原因。

回复:

(一)案情介绍

2015年5月26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人 ESSI针对被申请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纠纷案件,ESSI提出下述仲裁请求:

1、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50万美元;

2、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531,000元以补偿申请人因本案花费的律师费(按1美元兑换6.14元人民币汇率将索赔金额250万元美金换算成1,535万元人民币,再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沪价费[2009]004号)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幅度中间值计算;

3、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2015年11月27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2015]沪贸仲裁字第421号),仲裁结果如下:

1、 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187.5万美元奖金;

2、 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398,250元补偿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3、 本案仲裁费人民币278,810元,由申请人承担25%,即人民币69,702.5元,被申请人承担75%,即人民币209,107.5元;鉴于申请人已预缴全额仲裁费,故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仲裁费人民币209,107.5元。

前述第1、2、3项所涉支付事项,被申请人应于本案裁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履行完毕。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016年1月18日,上述案件涉及的合资公司南京国电南自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ESSI补足注册资本,目前等待开庭。

(二)公司未作单独披露的原因

公司201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84,968,125.9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961,085.89元,上述涉案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可能导致的损益也未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0%;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案件不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1.1.1款及11.1.2款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八号《上市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之规定,上述事项未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故公司未做单独披露。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