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015 公司简称:陕西黑猫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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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经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928,227.6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41,999,851.27元。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等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主营业务需要。经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资本公积余额为905,810,213.42元,其中资本溢价768,807,434.10元。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620,000,000股(6.2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310,000,000股(3.1亿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930,000,000股(9.3亿股)。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的行业分类,公司属于“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行业大类,公司属于该行业大类中的焦化行业类别。公司是以循环经济产业链为经营模式的煤化工企业,主营业务为煤焦化及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焦化产品和化工产品,包括焦炭、煤焦油、粗苯、甲醇、合成氨和LNG等。报告期末公司产能规模为:600万吨/年焦炭、31万吨/年甲醇(含粗甲醇1万吨/年)、25万吨/年LNG、9万吨/年合成氨、26.5万吨/年煤焦油、7.78万吨/年粗苯、2×12MW煤泥发电和8,000万块/年蒸压粉煤灰砖。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循环经济产业链:利用洗精煤炼焦生产焦炭,焦炉煤气回收煤焦油、粗苯等初产品净化后供应生产甲醇、合成氨,甲醇弛放气全部用于生产合成氨,合成氨解析气少部分返回甲醇分厂生产甲醇,大部分供给焦炉加热,以置换出更多的焦炉煤气用于生产甲醇和合成氨,洗煤副产品煤泥、中煤用于发电,电厂灰渣制砖,电和蒸汽供给公司内部其他生产单位使用。公司子公司龙门煤化的“400万吨/年焦化技改项目”、“48万吨/年尿素项目”相继实施后,新增利用焦炉煤气制LNG联产甲醇产业链,以及利用LNG联产甲醇剩余氢气和高温烟道气分离出的氮气、二氧化碳制合成氨联产尿素产业链,公司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将更加完善。公司整个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生产过程中主要是原材料精煤的一次性投入,将上游产品的副产品或废气作为下游产品的原料,充分综合利用煤、水等各项资源,降低产品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通过综合利用焦炉煤气、粉煤灰制砖、循环利用处理后的工业污水,实现废水、废渣零排放,废气达标排放,使公司的经济增长方式一改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直线过程,实现“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过程。不但做到了变废为宝、节能减排,而且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3、行业情况
我国已形成比较完整的焦化工业体系,在规模、产量、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为我国钢铁、化工、有色冶炼和机械制造等行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但是,我国焦化行业仍然存在较大规模的落后产能,产业集中度低,焦化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再是粗放式的规模竞争,而是产业链、产品成本和产品附加值的竞争,焦化联产、以“化”为主,发展循环经济是煤化工行业发展的趋势,强化内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将成为焦化企业生存之道。我国焦炭产品85%用于钢铁行业生产,钢铁行业是焦化行业的下游产业,钢铁行业对焦化行业具有直接的传导性影响,近几年国内钢铁市场总体不景气,许多钢铁企业价格深跌,产能过剩,限产限价,亏损严重,造成焦炭需求下降,市场低迷,2015年全国规模以上焦化企业亏损面超过一半以上。焦油、粗苯、甲醇、合成氨和LNG等煤化工产品受石油、化工关联行业低迷影响市场价格下跌明显,焦化行业利润受到进一步挤压。另外,2015年国家先后出台了《环保法》、《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等系列节能减排法规及实施方案,焦化企业节能减排压力进一步凸显。2016年1月6日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发布了《焦化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该规划提出了焦化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具体目标,主要有淘汰全部落后产能,焦化准入产能达70%以上,化解过剩产能5000万吨等等。总体目标是焦化行业和企业要实行转型升级,做精做强,要实行产品升级、技术升级、装备水平升级、质量标准升级和服务水平升级。该规划提出,焦化行业要开拓焦炭、焦炉煤气、煤焦油深加工产品应用的新领域,实现与现代煤化工、冶金、化肥、石化、建材等相关行业的深度产业融合。该规划分析了焦化行业“十三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从与焦化行业关联度最高的钢铁行业来看,我国钢铁生产和钢材消费都已进入峰值平台区,长期来看钢产量将在7.2~7.8亿吨的区间波动,并呈总体下行趋势,我国每年将保持4亿吨左右的焦炭消费。从《焦化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来看,焦化行业未来的总体发展趋势是去产能化和转型升级,公司将积极适应行业趋势的新变化和契机,积极探索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将公司产业做精做强。公司是焦化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较为完善的企业之一,在独立焦化企业中,公司拥有的焦炭生产能力、焦炉煤气制甲醇和LNG生产能力在行业中有一定竞争力,在周边区域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且公司为国内首家利用焦炉煤气生产甲醇联产合成氨、利用焦炉煤气生产LNG联产甲醇的企业,公司子公司龙门煤化“400万吨/年焦化技改项目”达产后,公司焦炭以及焦炉煤气制甲醇的生产能力有望跻身全国前列。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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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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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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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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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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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18,787,656.46元,同比减少23.0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0,928,227.65元,同比减少246.84%。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本年度公司发生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如下:
1、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及信息披露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同意对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15年9月9日公司发布了《会计估计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110ZA3226号),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具体变更内容为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前后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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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应收款项分类中的“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以及“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其他部分仍按照原相应的会计估计处理。
本次变更增加“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关联组合类型,对该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变更后组合类型如下: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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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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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对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进行了细化管理,对4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一般都在客户的回款期内)不计提坏账准备,对5个月至12个月的应收账款按5%计提坏账准备。对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细化后更能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便于应收账款管理,提高适用性。(2)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仍按5%计提坏账准备。
3、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考虑客户的构成、资产规模的扩大,结合近年来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正常信用期及应收款项坏账核销情况(公司主要客户的回款信用期一般在4个月以内,且公司近年来未发生实际坏账损失),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对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4、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公司应收款项期末余额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5年度利润总额2,695.05万元,增加合并净利润2,169.10万元。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黄河销售、新丰焦化、内蒙古黑猫、黑猫能源、龙门煤化,,合并范围较2014年无变化。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