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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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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静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苏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有关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事项

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由于公司2013、2014年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6年4月8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告编号:临2016-018)。

股票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将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有关宋河股份回购事项进行进一步落实,并做好存量资产的经营管理,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争取尽快恢复股票上市。

2.有关喀什中盛所持宋河酒业5%股份回购的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中盛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中盛”)拟按照相关协议回购条款的约定,向河南辅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控股”)和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集团”)提出及时履行回购义务的要求,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临2015-070、临2016-019、临 2016-021、临2016-025)。

公司已就回购事项继续与辅仁控股和辅仁集团保持积极协商,同时已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以辅仁控股和辅仁集团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公告编号:临2016-019、临2016-026)。

3.有关对外销售新梅大厦部分办公用房的事项

2015年12月22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销售新梅大厦部分办公用房的议案》,之后,公司加大了该办公用房的销售宣传力度,由公司销售和招商部门具体负责该等办公用房的销售,并与多家房产中介进行了合作。但由于新梅大厦周边地区商业房产持续低迷,截至目前,尚未有交易方购买该部分办公用房,也未签订相关意向协议。

公司将继续加大对该办公用房的销售宣传力度,并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

4.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

公司于2016年1月5日披露了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和修订后的重组预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都在有序进行。重组标的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此外,公司按照要求及时披露了重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05、2016-011、2016-023、2016-027)。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静静

日期 2016-04-26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 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6-031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32号)。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2016-032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3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天目西路111号华东大酒店16楼明珠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3日

至201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上海新梅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0号)。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0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0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凡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会议登记: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证券帐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登记时间:

2016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30,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1-52383315。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1-51005380-111

传真:021-51005370 联系人:吴晶菁

(二)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新梅 编号:临2016-033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 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1、 报告期内新增房地产储备、开工面积、竣工面积、签约面积、签约金额及其同比变化情况:

2016年1月-3月,公司没有新增房地产储备,开工面积为0平方米,竣工面积为0平方米;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累积签约面积为2976.78平方米,同比增加277.65%;公司签约金额为1976.86万元,同比增加195.98%。

2、报告期内房屋出租情况:

2016年1月-3月,报告期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15088平方米,取得的租金总收入为357万元。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新梅 编号:临2016-03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张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健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张健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对张健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732 公司简称:*ST新梅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