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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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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14 公司简称:东睦股份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芦德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亚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超30%情况及原因说明: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1月25日,公司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鄞州工业园区22号工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是指位于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公司厂区内,且公司尚未取得权属文件的地块;此前,该地块作为公司本部的部分主要经营性资产(约118亩)及其上的厂房建筑物尚未取得相关权属文件,系历史上本公司配合鄞州区政府建设规划的实施而进行企业搬迁以及国家土地利用政策调整的原因所形成。

2016年4月6日,公司取得了上述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在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证后,公司还将继续办理该地块上现有厂房建筑物的产权证,并同时与政府积极协商相关补偿事宜,以彻底解决上述历史遗留问题。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70、(临)2016-002~004、(临)2016-023。

2、2016年3月7日,公司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合同书》,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通过协议转让向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019,189股,以归还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所垫付的股份;该项股份转让完成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1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4%,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合同归还股改垫付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0。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正在办理之中。

3、2016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经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决定将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5,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12,500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50%。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7~018、(临)2016-022。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与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各方签署相关增资协议。

4、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4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4。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和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尚在履行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特别承诺事项:

(1)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宁波东睦非流通股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5年内不上市交易;

(2)在上述禁售期满后,若当时政策仍不允许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增持宁波东睦股票,则上述两方禁售期继续延长最多至10年;

(3)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承诺10年内持有宁波东睦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2、截至2016年2月22日,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履行完毕,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和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自2016年2月22日起解除限售。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6。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芦德宝

日期 2016-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