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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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5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 营业收入:77,000万元
(2) 营业成本:59,150万元
(3) 销售费用:2,282万元
(4) 管理费用: 7,757万元
(5) 财务费用:1,378万元
(6) 营业利润:6,117万元
(7) 利润总额6,117万元,比上年增长 4.1%。
表决结果: 5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5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5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
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履职情况报告》;
3.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5.《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3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宪彬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单独实现净利润63,768,348.3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376,834.83元,2015年现金分红23,467,400.00元(执行2014年第三季度分红方案),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8,140,727.62元,201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112,064,841.12 元。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2016年2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核获得无条件通过,目前等待证监会批文。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为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实施进度,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 虑,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实施该预案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 营业收入:77,000万元
(2) 营业成本:59,150万元
(3) 销售费用:2,282万元
(4) 管理费用: 7,757万元
(5) 财务费用:1,378万元
(6) 营业利润:6,117万元
(7) 利润总额6,117万元,比上年增长 4.1%。
表决结果: 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
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本次年度股东地点另行通知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8日
至201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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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议案已经201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暨201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也将于会议召开前刊登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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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不能现场办理登记的,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2016 年 3月 2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00。
(五)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高石路 2488 号北特科技证券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甄一男 电话:021-39900388
传真:021-39909061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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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