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16-03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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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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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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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5年,面对仍然竞争很剧烈的市场,公司仍清晰定位于中高端家纺产品的多品牌的发展方向,致力于家纺产品与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标准相融合,打造极富有艺术特质的产品,一直强调工匠精神,追求产品的精益求精。同时,在原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基础上,依托公司二十多年的各种综合优势的沉淀,以及近三年的对“大家居”的产业布局,公司很快将会全面启动“大家居”这一重大的商业战略。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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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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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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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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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国际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不容乐观,整体上仍处在低速增长的调整期,而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也明显放缓。随着该行业已经从快速发展期向行业盘整期的过渡,并且受同质化趋势的蔓延、低价恶性竞争的加重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行业依旧呈现出低迷的状态。但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升级趋势也愈发明显,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已经不仅仅停留在对生活起居基本功能的满足上,而更要求家纺产品与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标准相融合,对产品的设计、面料的选择、保健功能等等方面均提出了其个性化的要求。而公司一直以来清晰定位于中高端的多品牌发展方向,以中高端品牌形象、极具艺术气质的商品和过硬的品质,抢占受众心智,避开价格恶性竞争,故公司一直以来均能保持收入和利润稳步的增长。但我们未来会面临着更大的经营和市场的压力,家纺行业也已经到了重新洗牌的时刻,能否抓住这次行业洗牌的机遇,重塑富安娜未来发展的方向,是我们未来长期发展的基础。
公司在2016年的战略规划中,一方面立足于“艺术家纺”的多品牌策略,狠抓产品研发设计,强调产品差异化和特色,不断延伸产品的多样性,开发品类更为齐全丰富的家居产品,持续保持和提升原来产业的业绩增长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已经提出了下一个黄金十年的“二次创业”规划和发展战略,依托20多年的沉淀下来的人才优势、渠道网络优势、品牌优势、资金优势等,紧紧抓住“C2B模式定制家具”集成大家居这一新的商业机会,全面启动了整体家居的战略。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2015 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20.93 亿元,同比增长 6.24 %,实现利润总额 4.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0.14 %,实现净利润 4.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6.55%。总体而言,公司2015年克服了经济放缓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注重电子商务渠道的建设,实行精细化管理,持续优化生产和营销的流程体系,有效降低了成本;并加强对于终端的控制能力,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最终实现了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持续增长,实现对2015年的业绩预期达成。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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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