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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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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6-03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04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0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全部7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徐波先生、王平先生、张燃先生、张博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2015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09,260.83万元,同比增长6.24%,实现营业利润48,088.08万元,同比减少0.89%;实现利润总额49,12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4%,实现净利润40,122.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6.55%。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11,783,301.79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178,330.18元,减去当年分配的2014年度现金红利42,924,185.7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48,324,790.65元,2015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6,005,576.92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141,476,589.36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为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2015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董事长林国芳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5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董事长林国芳先生提议,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因此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43)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了鉴证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6-04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了鉴证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15年度)》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15年度)》(公告编号:2016-045)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经关联董事林国芳、陈国红回避表决,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039)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6-044)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1)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6-03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0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04月2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明春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2015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09,260.83万元,同比增长6.24%,实现营业利润48,088.08万元,同比减少0.89%;实现利润总额49,12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4%,实现净利润40,122.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6.55%。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11,783,301.79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178,330.18元,减去当年分配的2014年度现金红利42,924,185.7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48,324,790.65元,2015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6,005,576.92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为141,476,589.36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为回报股东,综合考虑公司2015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董事长林国芳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5年不送股不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董事长林国芳先生提议,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因此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了鉴证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15年度)》

八、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需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超募资金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6-03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与关联方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雄印刷”)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交易的内容: (单位: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成于1993年4月23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其中林国雄先生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333%,邱惠君女士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666%。法定代表人为林国雄先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新围村旺棠工业区21栋1层。企业经营范围:包装装潢类印刷品的印刷。

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总资产3587万元,净资产为1543万元,营业收入为1488万元,净利润为4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振雄印刷的实际控制人林国雄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国芳先生的弟弟,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是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经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4、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6年度与振雄印刷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在此金额范围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向上述关联公司进行日常采购,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决定,若超过上述金额,需按本公司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联交易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本交易分多次进行,并且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公司需求而定,签订具体的销售合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采购包装印刷材料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徐波先生、王平先生、张燃先生、张博女士现就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16-039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6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立信在担任公司2015年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积极、及时地与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了2015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等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我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l.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6-040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0元。截至2009年12月2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27,670.6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34,972,329.39元。

截止2009年 12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以“华德验字[2009]1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合计减少的金额为700,370,059.19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589,472,307.41元:(1)以前年度投入募集项目的金额为569,553,528.34元,其中:公司置换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45,325,123.4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524,228,404.91元;(2)本年度使用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9,918,779.07元。

2、 截止2014年6月30日,“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当年将上述募集项目的节余资金以及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金额为110,897,751.78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31,413,859.60元。

截止2015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6,016,129.8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原承诺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以及“常熟富安娜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的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720万元,9,200万元,合计金额为12,920万元。上述资金由于无法区分承诺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资金以及超募资金使用,所以项目列示的内容全部并入承诺投资项目。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原因说明

随着公司的上市,为适应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加强对龙华家纺生产基地的管理与利用,充分发挥基地的综合性功能,提升公司龙华基地的科技含量和运作的标准化程度。公司本着高标准、高起点的原则,采用最新的技术和材料对龙华综合楼项目不断地优化调整,合理进行功能布局,因此整个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进度受到一定的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地推进该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根据实施计划,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预计到2016年12月31日能够完成投资和建设,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虽然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造成影响,但均按照公司上市前募投项目的原有战略规划在合理推进,本次投资进度的调整没有影响到募投项目公司原有战略方向性的改变,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目前,公司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予以解决,保证项目的高效进行并尽快实施完成,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亦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六、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0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0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公司编制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3、独立董事意见

(下转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