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6-036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6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4月19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6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6年4月2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6-037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4月19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言东主持,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6-039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通知和公告情况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6日及2016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补充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4月26日下午14:00(星期二)
2、召开地点:山东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张海燕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网络投票的情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5:00至2016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出席人员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6,182,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65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6,182,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65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10,8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10,8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公司所有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182,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182,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182,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182,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182,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182,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182,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182,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6,182,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16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4,3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隆基集团有限公司、张乔敏先生、张海燕女士、刘建先生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独立董事徐志刚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大会作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 2016 年 4 月 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姜瑞明律师、郑超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基机械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基机械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