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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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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庆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由于2015年公司收购中交天和公司32.51%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取得其控制权。由于本次收购前,中交股份为公司和中交天和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收购中交天和公司的资产及负债按历史成本入账并包含于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当中,即视同中交天和一直是公司的一部分并由所列报的最早期间开始反映。据此,公司已对期初比较数据进行了重新列报。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分析:

利润表项目

分析:

现金流量表项目

分析: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海良

日期 2016-04-27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2016-008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书面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以工商局核定为准),并修订《公司章程》。

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建造、安装和承包大型港口装卸系统和设备、海上重型装备、工程机械、工程船舶和大型金属结构件及部件、配件;船舶修理;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自产起重机租赁业务;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可用整机运输专用船从事国际海运;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现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建造、安装和承包大型港口装卸系统和设备、海上重型装备、工程机械、工程船舶和大型金属结构件及部件、配件;船舶修理;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自产起重机租赁业务;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可用整机运输专用船从事国际海运;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将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对下属荷兰全资子公司ZPMC Netherlands Cooperatie增资180万欧元,然后由其投资到相关项目和其他下属子公司。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四、《关于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与子公司上海振华重工电气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50万元人民币在江西成立项目公司,用于开拓光伏发电市场。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五、《关于2016年度聘用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拟聘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或其他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内审计机构。按照国资委的相关规定,鉴于普华永道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调查,提议2016年度将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境内审计机构。

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公司董事会对其审计专业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改聘安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聘用。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该事项内容将补充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20、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振华B股 公告编号:2016-009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9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3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8.83%股份的股东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经营范围增加“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以工商局核定为准),并修订《公司章程》。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3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和2016年4月16日公告的增加临时提案公告的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5月9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 公司223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9日

至2016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第八次、第十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关于与中国交通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ZHEN HUA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ZHEN HWA HARBOUR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公司代码:600320、900947 公司简称:振华重工、振华B 股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