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江继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旭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旭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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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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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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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29.32%,主要系报告期内票据背书及到期结算所致;预付账款较年初上升294.74%,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72.69%,主要系员工差旅费借款和支付关税及进口增值税所致。
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较年初下降25.93%,主要系报告期内付款结算结算所致;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86.64%,主要系预收部分客户货款所致;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28.90%,主要系15年度年终奖金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本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107.78%,主要系报告期缴纳的增值税同比增长及计算缴纳出口抵减内销应缴增值税部分的营业税附加所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39.02%,主要系理财收益减少所致;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126.46%,主要系计提冲回坏账准备所致;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174.36%,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固定资产到期处置报废损失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向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3号),2016年3月28日,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4月15日上市。至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顺利完成。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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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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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继忠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6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正文刊登在2016年4月27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已经获得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其修订案。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