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
票面利率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74号文核准,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年4月26日13:00—16: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5.5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4月27日、2016年4月28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16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201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