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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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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88 公司简称:龙净环保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1.6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06,90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1.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171,048,000.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本公司专注于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环保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主营除尘、脱硫、脱硝、物料环保输送、电控设备等五大系列产品,在国内率先提出“烟气治理岛”治理模式,为国际上少数可以提供工业烟气多污染物治理全方位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本公司的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产品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广泛应用于电力、建材、冶金、化工和轻工等行业。本公司产品全部以销定产,多数按照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流程交付客户运行并按收款进度安排生产。近年来,本公司积极拓展了环保工程BOT、海外工程总包、环保设施运营、催化剂再生等新业务。

主要产品简述如下:

1、电除尘器

电除尘器市场占有率居全国第一,在国际同行中技术种类最全、产品最丰富。承担国家“863”计划,成功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燃煤电厂湿式电除尘技术。国内首家成功开发余热利用低低温电除尘技术。国内首创的大功率高频电源和脉冲电源,打破国外同行技术垄断,替代进口。湿式电除尘和低低温电除尘技术大型化应用业绩居行业第一,多个项目成功实现超低排放。

2、电袋复合除尘器

自主开发的电袋复合除尘技术打破了我国除尘技术依赖引进的状态,使我国在该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拥有全球全部1000MW特大型发电机组电袋复合除尘技术应用的业绩,产品的配套总装机容量和单机容量均处于世界第一。产品经权威专家鉴定:“总体技术和大型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特大型电袋复合除尘器的开发和应用填补国内外空白”。产品荣获环保部“科学技术一等奖”、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多项奖励。“电袋复合除尘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弥补了除尘领域在国家科学技术奖设立15年来的空缺,也是本公司自创立以来在技术创新方面获得的最高奖项。多个超净电袋项目已成功投运,并实现超低排放。

3、烟气脱硫

干法脱硫技术:成功地为燃煤电力、热电锅炉、钢铁烧结、玻璃窑炉、炭黑烟气、垃圾焚烧等行业用户提供了二百余套各类型LJ系列烟气循环流化床干法高效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位居世界第一),连续创造300MW、660MW发电机组应用的新世界纪录。宝钢600m2烧结机项目实现世界最大钢铁烧结烟气干法脱硫项目的突破。广石化干法烟气协同治理项目成功实现“50355+53”的超低排放。

湿法脱硫技术:成功应用于包括多个1000MW发电机组在内的近百个项目,并推广至冶金脱硫领域。自主研发成功钙基强碱湿法脱硫技术、单塔双区和单塔四区高效脱硫除尘技术。自主研发的LK-DSZT电石渣(石灰)湿法烟气脱硫装置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新产品鉴定,综合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烟气脱硝

本公司是国内最早掌握燃煤电厂烟气脱硝技术的企业之一,承接的亚运会工程-广东珠江电厂4X300MW发电机组脱硝项目,创造了业内建设最快纪录。在国内率先自主研发成功水泥行业SNCR脱硝技术。与国际领先的美国公司合作,在国内率先开展脱硝催化剂再生业务。

5、物料环保输送

引进澳大利亚和日本的物料输送专家、建立先进的气力输送测试实验线,开发了先进的料性法系统设计技术和独特的仓泵流化及出料控制技术。开发的气力输送及管式皮带输送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

(二)经营模式

本公司以“净化环境、造福人类”为企业宗旨、以“创新”为核心发展理念、以“打造国际一流的创新型环保工程总包产业集群”为发展战略,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龙净文化凝聚团队,形成了一套具有龙净特色的经营管理模式。

1、以“群雄并起”为经营发展战略,推行事业部制的经营管理模式

“以事业部为主体、公共平台为支撑”,进行内部市场化管理。公司每年年初都按照“更加充分地信任、更加充分地授权、更加充分地激励、更加有效地监管”的原则与各事业部(子公司)签订经济责任制,力求“管出利润、管住成本、管出活力和动力、管出健康和良性”;年终对照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与激励,促进各事业部(子公司)之间“比、学、赶、超”,持续“大雄领军壮大,小雄异军突起”的局面。

2、以“技高一筹”为科技发展战略,以“创新”为核心发展理念

“技高一筹”是公司的立身之本和不断发展的根本支撑。把技术创新始终放在十分突出的战略位置,不断抢占减排技术的最高点,使得公司始终站在行业技术进步的最前沿。为技术创新提供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科研实验条件、组建优秀的创新团队并赋予极具活力的创新机制。在“技高一筹”战略引导下,研发出一大批高水平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在部分领域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3、以“追随人才”为人才管理理念,以“以人为本”为企业文化核心

龙净企业文化以“每个龙净人都应得到尊重”、“一切皆有可能”、“上不封顶”为口号,体现“所有龙净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公司“为有能力的人提供释放能量的平台,让人才有机会脱颖而出”,并”让价值创造者获得相应的财富”。公司吸引聚集了行业内一批国际国内的顶级专家和海归博士,自主培养了一批青年骨干人才,打造了一支具有强大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开发能力和活力的人才队伍。

4、以“成本领先”为市场竞争策略,实行内部结算市场化

在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基础上,不断地进行技术优化和工艺革新,持续追求“以更低的成本满足客户需求”的目标。各事业部的项目排产,依据市场化原则,有权在各生产基地及外部供应商之间作选择,把市场成本压力传导到各生产基地,实现制造成本的不断降低。公司的生产基地在国内的东西南北中合理布局,事业部所承接项目就近排产以降低运输成本。原材料及配套件的采购始终坚持“大宗采购、统一招标、厂家直供”等形式,极大地降低对外采购成本。

(三)行业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1、煤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扩围提速

2014年9月12日,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联合下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拉开了全国煤电企业新一轮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的大幕,文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东部地区现役机组通过改造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中部地区新建机组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鼓励西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2015年12月11日,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现役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由原来的东部地区扩围至中部地区,同时东部和中部地区的机组改造完成时间由原来的2020年分别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底。

2、配套政策密集出台,环保执法更加严厉

根据全国政协数据,全年发布配套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达85件。根据2016年3月11日国家环保部部长在答中外记者提问时的数据:2015年度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715件,罚款数额5.69亿元,查封扣押4,191件;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全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079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85件。环保执法严厉,倒逼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3、各省市地方政府和各电力集团积极推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各地为了鼓励和推广超低排放,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并通过绩效审核的燃煤发电机组,在原有脱硫、脱硝、除尘共计2.7分钱/度的环保电价补贴的基础上,纷纷采取再奖励、电价补贴和发电量鼓励等激励措施。各电力集团(公司)自我加压,积极开展现役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根据国家能源局局长2015年12月29日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的报告数据:2015年,全国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煤电机组高达7,874万千瓦。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9,096.05万元,同比增长22.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014.87万元,同比增长20.87%。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增长主要是由于环保标准的提高、公司市场开拓能力及经营效率提升所致。 本公司主要客户分布在火力发电、建材、冶金等行业。2015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为54,529.38万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7.38%;前5 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为 34,828.42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6.11% 。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包括22家子公司和8家孙公司,与上年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子公司或孙公司的清单如下: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苏华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