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6-007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龙净环保厦门基地办公大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周苏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内容。
二、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5年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内容。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106,90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71,048,000.00元。本议案尚须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2015年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贷款银行申请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申请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他各项业务,具体如下:
(一)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壹拾柒亿柒仟万元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
本公司之子公司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具体授信品种由其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二)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新罗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捌亿元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内保外贷、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
(三)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亿元的集团授信额度,内容包括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票据池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他业务。
(四)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伍亿元的授信额度。
在办理该业务时董事会给予如下授权:
1、授信额度可用于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国内及国际贸易融资、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
2、总额度可分给本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以下称指定子公司,是由本公司另外出具书面指定书并由本决议被委托的有权签字人在指定书上签字确认的子公司。)使用,被指定的子公司使用的额度未用足部分仍可由本公司使用。以上额度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同意,由本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调剂使用。
(五)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肆亿元的授信额度。
在办理该业务时董事会给予如下授权:
1、授信额度用于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
2、总额度可分给本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以下称指定子公司,是由本公司另外出具书面指定书并由本决议被委托的有权签字人在指定书上签字确认的子公司。)使用,被指定的子公司使用的额度未用足部分仍可由本公司使用。以上额度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同意,由本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调剂使用。
(六)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伍亿元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
(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
(八)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贰亿元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外币及人民币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办理国际结算和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它业务。
以上合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共计陆拾亿零柒仟万人民币。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黄炜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本公司承担。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授权经理班子决定其相关费用。
该议案由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独立董事审核同意。
九、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吴京荣、黄炜、陈泽民先生、余莲凤女士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上述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内容。
十、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升公司风险防范能力,贯彻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于2012年度启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经对公司原有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制度的全面梳理,2012年底形成《内部控制手册》初稿,2013年度开始实际运行,并在运行过程中补充和修订。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控制手册》。经2014-2015年度的运行,公司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修订。董事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42,762 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5股,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42,762 万股。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106,905万股。
本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762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905万元。
2、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762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06,905万股,均为普通股。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内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内容。
以上议案中《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6-008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龙净环保厦门基地办公大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的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岩先生主持。本次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2015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成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以上议案中《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6-009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14年10月10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分十期实施,自2014年度始至2023年度止。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以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奖励基金。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成本计量和核算。计提的奖励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45,028,956.12元(扣除个人所得税后)。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授权的管理方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三、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况及份额分配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后续各期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骨干员工。持有人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第三期参与员工共计385人。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9名,公司及子公司骨干员工366名。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45,028,956.12元(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份额11,527,412.77元;其他骨干员工持有份额33,501,543.35元。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
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每个员工获得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计提的奖励基金金额(扣除个人所得税后)×该员工的分配比例。
四、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和锁定期
1、存续期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2、锁定期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锁定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购买之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6-010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及担保金额:
1、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3.33%股权)本次综合授信担保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8,500万元,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2、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全资子公司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子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全资子公司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截止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外实际已签订的担保合同余额为5,455.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其中(1)对其他法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2)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455.49万元。
※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 单位:人民币
一、担保内容
公司2016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内容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3.33%股份)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4,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此次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18,500万元。公司同意其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董事会授权黄炜总经理签署本次担保项下的相关文件及合同。因该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74.09%,此项授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全资子公司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向中国银行盐城城中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和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同意由子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申请人民币2,4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和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同意由全资子公司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7层。
法定代表人:陈贵福。
注册资本:7,500万元。
经营范围:电除尘器、袋除尘器及其成套设备、烟气脱硫、脱硝成套设备、零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安装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改造;起重运输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风机、通用机械、环保成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改造、安装与技术咨询、服务;新型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纺织品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6,003.36万元、负债总额为78,542.31万元、净资产为27,461.0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383.67万元、净利润1,438.49万元。
2、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路88弄1-30号第22幢WZ118室。
法定代表人:MICHAEL FREDRICK MATTES。
注册资本:美元2,400万元。
经营范围:大气污染防治(含烟气脱硝治理技术)专用领域内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领域内的检测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零配件、刚才的批发及网上零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提供相关配套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证、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管理要求的,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业务)。
截止 2015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4,371.44万元、负债总额为2,502.92万元、净资产为11,868.51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16.53万元、净利润120.88万元。
3、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经一路88号(28)。
法定代表人:WILLIAM JOSEPH MC MAHON。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技术研究、技术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SCR脱硝失活催化剂再生生产;处置、利用废烟气脱硝催化剂(HW49)#5000吨(约10000)立方米#;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脱硝催化剂及配件销售;钢材销售。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5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0,614.19万元、负债总额 为4,510.33万元、净资产为6,103.8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51.33万元、净利润-780.39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1、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4,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授信期限均为一年。董事会授权黄炜总经理签署本次担保项下的相关文件及合同。
2、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盐城城中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
3、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申请人民币2,4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
上述2、3担保行为不属于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规定的需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上述第1项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公司授信额度担保,其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已签订的担保合同余额为5,455.49万元(全部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3 %。
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3、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4、江苏龙净科杰催化剂再生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5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16- 01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0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工业西路4号1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除以上10项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16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10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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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16年5月20日上午11:00点前到本公司股证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股证办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2、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4、与会股东或委托代表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六、 其他事项
会议地址:福建省龙岩市工业西路4号1号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 真:0597-2237446
联 系 人:卢珍丽、邓勇强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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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