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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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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钟虹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鹃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3,000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000万元,增长幅度为50%,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6,13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626万元,增长幅度为36.02%,主要系公司本期应付广告款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3、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986万元,较上年末下降5,494万元,下降幅度为40.76%,主要系公司上年末预收货款本期销售转销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2,446万元,较上年末下降2,192万元,下降幅度为47.26%,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了上年度计提的年度绩效薪酬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4,58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574万元,增长幅度为127.96%,主要系公司本期期末未交的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等税费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5,47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1,907万元,增长幅度为333.28%,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本期开展租赁期限为一年的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4,70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668万元,增长幅度为130.73%,主要系公司本期预提应结未结费用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8、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为12,5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461万元,下降幅度为60.79%,主要系公司上年末对外转让子公司江西九州通,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所致。

9、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7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万元,增长幅度为68.66%,主要系公司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4万元,下降幅度为100.61%,主要系公司债券已于上年末偿还,本期不再支付债券利息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9万元,下降幅度为96.66%,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减少所致。

12、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1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9万元,增长幅度为421.71%,主要系公司对外发放委托贷款取得收益所致。

13、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为1,9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7万元,增长幅度为49.57%,主要系公司本期医药工业板块销售收入同比增加,营业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14、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发生额为0.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6万元,下降幅度为99.72%,主要系公司于上年末对外转让子公司江西九州通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1,5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12万元,增长幅度为24.92%,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7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70万元,增长幅度为66.98%,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对外发放委托贷款4,000万元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6,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02万元,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融资租赁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中集团)于2010年6月出具了《不竞争承诺函》。

承诺期限:上述承诺在江中集团实质性保持对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截止本报告日,江中集团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2、江中集团于2015年7月9日作出以下承诺:

(1)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江中药业股份;

(2)根据证券市场状况并视股价变动情况择机增持江中药业股份;

(3)履行大股东职责,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截止本报告日,江中集团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现金分红承诺: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若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虹光

日期 2016-04-26

公司代码:600750 公司简称:江中药业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