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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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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27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2016年一季度存货跌价准备变动的议案。

批准转销已计提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59,135.18万元;计提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47,035.14万元。

二、批准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

三、通过公司“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

四、通过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五、通过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会议将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

上述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马钢办公楼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存货跌价准备变动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审议程序也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认为:本期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两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16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审议通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拟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第一条第二款进行修改,并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章程第一条第二款原为:“公司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3)138号文批准,于1993年8月31日以发起方式设立,于1993年9月1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14894785——8。1994年5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部授予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994年6月30日公司变更登记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为:000970。2008年6月17日,营业执照号码变更为:340000400002545。”

拟修改为:“公司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3)138号文批准,于1993年8月31日以发起方式设立,于1993年9月1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14894785——8。1994年5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部授予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公司于1994年6月30日变更登记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码为:000970。2008年6月17日,营业执照号码变更为:340000400002545。2015年12月,营业执照号码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610400837Y。”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08 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公告内容适用于本公司A股股东,H股股东请参见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刊载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办公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15日

至2016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3月31日、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

此外,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还须于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或之前将填妥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回执送达公司登记地点。

2、登记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及注意事项

登记时间: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9:00-11:30,13:00-16:00。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红云女士徐亚彦先生

电话:0555-2888158

传真:0555-2887284

六、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附件1: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附件2: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附件1: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备注:

1、上述出席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股东填妥及签署出席回执后,应于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或之前,通过专人送达、传真或邮寄方式递交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邮政编码:243003,传真:0555-2887284。

附件2: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大会主席(备注1)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备注3):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备注4):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备注5):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1、如股东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理人,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所拟委派之代理人姓名。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受委托代理人毋须为公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之更改,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2、股东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股东之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就需要投票表决的每一事项明确表示赞成或者反对。否则,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表决票数。

3、自然人股东请用正楷签上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法人股东请加盖法人公章。

4、请填上以股东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之股份数目。如未填上数目,则将被视为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有以该股东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5、请受托人用正楷签上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