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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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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版)

法定代表人:王成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喆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勋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成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喆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勋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成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晓喆 会计机构负责人: 蒋勋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成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晓喆 会计机构负责人: 蒋勋

6、会计报表附注

6.1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本公司2015年未发生重要资产的转让。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以下为母公司口径)

6.4.1固有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期末数

表6.4.1.1(单位: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以前年度对华宝证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7,066.23万减值准备,根据目前华宝证券的经营情况,实际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已不存在减值迹象。

6.4.1.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单位:万元)

6.4.1.4固有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单位:万元)

注:投资收益的口径为影响2015年损益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金额。

6.4.1.5固有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无。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4.1.6(单位:万元)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单位:万元)

注:1、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为我司信托业务收取的财务顾问费;

2、以上收入结构表为规定格式,故此处收入合计未含汇兑损益。

本年度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信托业务收入总额89,104.45万元,其中以手续费及佣金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75,703.73万元,以业绩报酬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浮动报酬)金额13,400.72万元,无以其他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单位:万元)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1(单位:万元)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单位: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本公司本年度终止的信托项目个数为157个,本金合计为6,691,691.29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为9.57%。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单位:万元)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2(单位:万元)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3(单位:万元)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单位:万元)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在实体经济增速放缓,信托行业转型的背景下,华宝信托明确了以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模式作为发展方向,并持续推动业务转型,顺应监管要求,注重风险控制,提高主动管理水平,通过创新开拓新的业务和市场以保持竞争优势。公司着力拓展资本市场投融资业务、机构业务、真实投资类业务、基金化业务、产融结合、互联网金融等业务领域内的创新,不断提升信托服务水平、资产管理能力和信托品牌,提高了公司的专业化和差异化的市场地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大力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积极向新的资产领域开拓,丰富作为证券化基础资产包的内容,加强产品创新力度,开拓新的产品模式,丰富公司产品线;

开拓国际业务,全球资产类型丰富、可运用的各类衍生工具多种多样,进而实现客户资产的全球配置。另外推出海外员工持股计划,利用公司年金账管系统和QDII的优势,积极开拓此项业务;

继续发展薪酬福利信托,通过“拓宽渠道、完善产品、树立品牌”等多项战略措施,快速占领市场、做大规模,继续保持公司在该项业务的市场领先优势及行业垄断地位;

深化产融结合,挖掘集团内部业务机会,推进产融结合,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在资产端和客户端与欧冶金融、集团各分子公司等进行广泛合作,在市场、营销、客户方面进行资源共享,开拓互联网市场,形成稳定的内部生态链;

布局互联网金融,与欧冶金融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机会,借力信托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内布局。为实业企业尤其是集团上下游解决投资、融资需求,建立互联网金融生态圈,构建“互联网+”产业基金的模式。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遵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没有损害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5.1(单位:万元)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单位:万元)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单位:万元)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单位:万元)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单位:万元)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单位:万元)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上述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报告期公司固有业务(自营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实绩,对2015年度利润进行如下分配:

1、当年利润总额:360,791,380.60元;

2、所得税费用:67,042,744.19元(已考虑纳税调整和递延税款);

3、净利润:293,748,636.41元;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374,863.64元;

5、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税后利润10%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29,374,863.64元;

6、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规定,按照税后外汇利润的50%提取外汇资本准备金,因2015年外汇利润为负数,故不提取;

7、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银行信贷损失计提指引》规定,按照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期末余额的1.5%扣除年初一般风险准备余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6,236,594.15元;

8、2015年当年我司可分配利润228,762,314.98元。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办法》规定“纳入任期制考核的非上市公司按照任期制合同约定,2013-2015年按不低于合并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25%的额度向集团公司分配利润”。考虑到公司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的需求,按照合并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的25%向集团分配,即分配2015年利润161,452,351.02元,其中宝钢集团有限公司158,223,304.00元,舟山财政3,229,047.02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股东变动情况。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年度董事会进行了整体换届,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王成然、贾璐、孔祥清、王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推荐赵欣舸、廖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股东舟山市财政局推荐俞志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选。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2015年7月,在办理公司法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1号)之规定,因陆家嘴金融片区归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故将我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住所地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自动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有三个信托计划涉及重大诉讼。融资方违约,我司对融资方以及担保方提起了诉讼。目前,其中两个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处于执行阶段。另一案件已经达成诉讼和解,公司本息已经全部收回。

8.5本报告期内无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报告期内发布《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董事长及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经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王成然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聘请王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此外,公司住所名称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披露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上海证券报》20版。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和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