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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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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债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人简况

(一)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Jiushi (Group) Co.,Ltd

(二)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德庆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洪刚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

联系电话:021-63308888

传真:021-63302990

(五)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

(六)债券简介

1、债券名称:2003年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债券

2、证券简称:03沪轨道

3、证券代码:120301

4、债券期限:15年

5、债券总额:人民币40亿元

6、债券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4.51%

7、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支付

8、债券信用等级:AAA级

9、债券发行首日:2003 年2 月19日

10、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03年9月4日

11、债券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12、债券担保人: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13、财务顾问及上市推荐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联合主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七)登载年度报告的交易所网址

投资者可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年度报告。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注册地和组织形式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上海久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1987年2月24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1987)15号文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法人)。公司成立于1987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原为人民币252.70亿元。

2015年,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久事公司公司制改制的有关问题批复》(沪国资委改革【2015】195号)和《关于同意上海久事公司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5】201号)批文,同意公司进行公司化改制,从原先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由“上海久事公司”变更为“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同时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方式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2.7亿元变更为人民币600亿元。

(二)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投资、服务,主要业务板块包括:城市交通、体育产业、地产置业和资本经营,辅以投融资和信息化为支撑。

经营范围为:利用国内外资金,城市交通运营、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及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体育与旅游经营,股权投资、管理及运作,信息技术服务,汽车租赁,咨询业务。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四、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2015年度,公司各项投资、经营业务运作正常,各项市政重大工程进展顺利。2015年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4,050.62亿元,较2014年同比增长2.97%。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保持正常水平。公司资产规模逐步壮大,资产结构逐步优化,偿债能力保持较强水平。

五、公司已发行债券的情况

公司于2003年2月19日发行2003年上海轨道交通建设债券,2003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代码120301。公司已于2016年2月19日通过兑付机构向投资者支付2015年度债券利息1.8亿元。公司于2009年发行中期票据50亿元,企业债券20亿元,均正常付息。

六、财务报告

本公司合并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23200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下: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23200号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蓉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凌云

合并资产负债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接上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