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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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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5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叶茂菁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副董事长曲明光因公出差委托李振华董事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孙盛良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文东华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书面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16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9,689,481.45元,母公司2015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66,211,958.20 元。

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457,784,742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8,311,389.68元;每10股送红股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6、审议通过《聘请2016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7、审议通过《聘请2016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8、审议通过《公司经营层薪酬调整和专项奖励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经营层薪酬调整和专项奖励方案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9、审议通过《公司转让上海骏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3%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参股公司上海骏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惟公司”)43%的股权转让给上海纽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聚公司”),并与纽聚公司、骏惟公司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系公司将所持有的骏惟公司43%股权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转让价格以公司实际投资款和年化收益率为基准加以确定。

本次交易实施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骏惟公司任何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相关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事项》,议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16年5月27日召开,会议的有关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办。

相关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1至第7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上,与会人员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6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倪惠芝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委托监事施嘉伟代为表决。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5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5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9,689,481.45元,母公司2015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66,211,958.20 元。

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457,784,742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8,311,389.68元;每10股送红股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述第一至第四项议案均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0 证券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7日 14:00

召开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7日

至201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报告《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4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下转1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