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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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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6-015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于2016年4月19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2015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huayedc.com),同时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见2016年4月29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82,616,633.81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814,144,293.94元。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3,628,319.97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7,679,630.77元。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1,424,253,6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配利润142,425,360.00元。同时,董事会提出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兑现范围:公司内部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兑现依据: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考核薪酬制度。本次薪酬确认,依据公司2015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薪酬核定。根据上述确认依据,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定,认为兑现的薪酬符合市场规则和行业薪酬水平,符合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

其中,董事薪酬的确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制定201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董事(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

1、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薪级薪酬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年薪制度,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薪酬总额由月度基本工资、月度绩效考核金、年度绩效考核金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在年薪中所占的比重和包含的项目根据岗位薪级的高低而不同。其中:月度基本工资为定额发放项目,根据岗位级别核定发放标准;月度绩效考核金根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考核金年底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

2、其他事项:

(1)董事(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月度薪金按月发放、年底清算绩效奖金的办法支付。

(2)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上述人员中,董事薪酬的确定须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5年履职情况汇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进行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2015年度公司支付年度财务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认定李仕林及其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了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尔医疗)100%股权,捷尔医疗原为李仕林女士控制的家族企业,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增选刘荣华先生、尹艳女士、孙涛先生为公司董事,刘荣华先生、尹艳女士、孙涛先生曾在李仕林控制的企业或关联方任职。鉴于此,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认定刘荣华先生、尹艳女士、孙涛先生与李仕林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将李仕林及其控制的企业均列为我公司关联方。

李仕林(含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关联董事刘荣华先生、尹艳女士、孙涛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华业物业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预计与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物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2015年公司实际与华业物业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947,677.1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43%,未超出年度预计发生额。

根据公司2016年开发经营的需要,参照上年度本公司与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公司2016年预计与“华业物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交易涉及的金额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98%,金额未达到净资产的5%,本类型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蔡惠丽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华业发展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度预计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2015年公司实际向华业发展借款金额为0元,未超出年度预计发生额。

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资金安排需要,预计2016年度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申请借款,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公司预计2016年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华业发展取得借款的同等利率。

2)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的控股股东借款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进行签批。

3)授权期内与控股股东发生借款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借款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借款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蔡惠丽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预计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烁”)从事三甲医院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业务,李仕林控制的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从事医药代理、供应、配送等业务,与西藏华烁在三甲医院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业务上有合作关系,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以下范围内对此类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决策:

1)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亿元,单笔不超过10亿元;

2)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文件等进行签批。

3)授权期内与李仕林控制的关联公司发生交易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交易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授权期限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预计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刘荣华先生、尹艳女士、孙涛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2017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2017年度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同时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公司2016-2017年度新增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其中,预计公司与全资下属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公司与控股下属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进行签批。

3)授权期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均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在累计不超过160亿元范围内对金融产品中的优先级资金的本金及收益等提供的担保不含在本次授权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关于2016-2017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6-016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16年4月19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张焰先生主持了会议,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2015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huayedc.com),同时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见2016 年4 月29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82,616,633.81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合并未分配利润为2,814,144,293.94元。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3,628,319.97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7,679,630.77元。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1,424,253,6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分配利润142,425,360.00元。同时,董事会提出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兑现范围:公司内部监事。

兑现依据:公司内部监事实行绩效考核薪酬制度。本次薪酬确认,依据公司2015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监事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薪酬核定。根据上述确认依据,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定,认为兑现的薪酬符合市场规则和行业薪酬水平,符合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制定2016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草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了2016年度监事(在公司领薪的监事)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

1、在公司领薪的监事实行岗位薪级薪酬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年薪制度,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薪酬总额由月度基本工资、月度绩效考核金、年度绩效考核金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在年薪中所占的比重和包含的项目根据岗位薪级的高低而不同。其中:月度基本工资为定额发放项目,根据岗位级别核定发放标准;月度绩效考核金根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考核金年底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

2、其他事项:

(1)监事(在公司领薪的监事)薪酬实行月度薪金按月发放、年底清算绩效奖金的办法支付。

(2)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6-017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2017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59,155.54万元;

●本次关于2016-2017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于2016-2017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6-2017年度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同时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公司2016-2017年度新增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其中,预计公司与全资下属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公司与控股下属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进行签批。

3)授权期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均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在累计不超过160亿元范围内对金融产品中的优先级资金的本金及收益等提供的担保不含在本次授权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截至公告日,公司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相关情况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公司及各子公司在合规情况下为各级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支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6-2017年度预计发生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为该类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高效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各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795,155.54万元,占本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65.39%。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6-018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预计与控股股东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6年度预计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华业发展取得借款的同等利率。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资金安排需要,预计2016年度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申请借款。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公司预计2016年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华业发展取得借款的同等利率。

2)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的控股股东借款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总经理进行签批。

3)授权期内与控股股东发生借款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借款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借款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华业发展持有本公司股份333,895,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4%,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六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华业发展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惠丽女士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华业发展持有本公司股份333,895,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4%,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华业发展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85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6,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成宏;

企业性质:外商独资企业;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43号深勘大厦20层;

经营范围:在合法取得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6年度预计向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华业发展取得借款的同等利率。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将根据华业发展与相关机构签署的融资合同为定价依据,华业发展以取得借款的同等利率向公司提供借款。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进行的关联交易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通过控股股东华业发展在资金方面的支持,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拟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华业发展以取得借款的同等利率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关于拟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6-019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预计与关联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6年度预计与李仕林控制的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烁”)从事三甲医院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业务,李仕林控制的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恒韵”)从事医药代理、供应、配送等业务,与西藏华烁在三甲医院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业务上有合作关系,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以下范围内对此类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决策:

1)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亿元,单笔不超过10亿元;

2)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总经理对上述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文件等进行签批。

3)授权期内与李仕林控制的关联公司发生交易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交易均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授权期限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已认定李仕林及其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六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预计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荣华先生、尹艳女士、孙涛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二路137号申基索菲特商务大厦B座26楼;法定代表:白晓敏;注册资本伍亿柒仟伍佰万元整;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医疗器械、通用机械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6年度预计向重庆恒韵购买三甲医院应收账款债权,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40 证券简称:华业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6-020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9日

至201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13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9、11、12、13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5月18日 (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

邮政编码: 100025

联系电话:(010)85710735

传 真:(010)85710505

联 系 人: 张雪梅 张天骄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6-021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简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3月,公司房地产项目实现签约金额2.47亿元,同比减少68.73%;实现签约面积0.9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92.88%;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房地产项目储备,无新开工项目,无竣工项目。公司房地产自有物业出租面积为5.22万平方米,租金总收入1,223.91万元。

鉴于销售和施工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和工程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