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6版)
2015 年 1 月,公司将所持有的杭州大彩31%的股权以人民币 10,000 万元转让给中彩合盛。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杭州大彩49%的股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14,944.02万元。由于互联网彩票销售政策性原因,杭州大彩暂停互联网彩票销售业务。鉴于国家对互联网彩票销售的政策尚未明确,且无法预期杭州大彩能否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公司持有杭州大彩49%的股权出现减值迹象。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确定杭州大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所形成的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价值,为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提供价值参考依据。银信评估出具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因减值测试对所涉及的杭州大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回收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财报字[2016]沪第008号),评估结论为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在上述各项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被评估企业可回收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972.50万元,较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127.68万元,增值率为6.92%。根据上述评估结论,公司持有的杭州大彩49%股权可回收价值评估值为966.53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13,977.5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15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经清查,公司部分闲置的固定资产预期已无法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主要为显示器、电脑及键盘。该部分闲置固定资产的原值为2,778.80万元,截至2015年年末账面价值为1,210.20万元。参考回收商提供的有关报价计算该部分闲置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317.38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92.82万元。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由于公司经营模式改变等原因,预期部分无形资产已无法为公司带来收益,存在减值迹象。2015年年末,公司对无形资产将未来净现金流现值作为可收回金额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4,487.27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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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誉减值准备
2014年4月,公司收购了上海狮王黄金有限责任公司100.00%的股权。取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始投资成本为4,370万元,合并成本大于按比例获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形成商誉3,322.66万元。
2016年3月4日,公司将持有的上海狮王黄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狮王黄金”)65%股权转让给上海钤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2,86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狮王黄金35%的股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4,37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狮王黄金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确定狮王黄金全部资产及负债所形成的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价值,为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提供价值参考依据。银信评估出具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因减值测试对所涉及的上海狮王黄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财报字[2016]沪第016号),评估结论为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在上述各项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被评估企业评估值为人民币3,287.00万元,较被评估单位账面净资产869.45万元评估增值2,417.55万元,增值率278.06%。
对狮王黄金商誉减值采取的方式为,期后持有股权按未来现金流预测进行测试,期后处置股权按处置现金流进行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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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59.55万元。
二、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15年度利润总额22,468.17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68.17元。
三、本次计提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此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3、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此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519证券简称:大智慧公告编号:2016-03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2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揽海路799弄崇明金茂凯悦酒店沙龙3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23日
至2016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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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事项:
1、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2016.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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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4)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3384892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6、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传真:021-33848922
联系人:张龙、孙雨洁
7、登记时间:
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20日,每日的9:30—11:30、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2、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2016.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3、本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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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