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989 公司简称:中国重工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胡问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波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本公司下属宜昌船柴原持有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2015年4月,宜昌船柴以零对价的方式向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收购其所持有的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宜昌船柴共持有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科技有限公司80%的股权,能够对该公司实施控制。宜昌船柴及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前后均受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最终控制,故该项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自报告期初将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对上年同期对比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重述调整。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99亿元,同比下降294.62%。主要原因系下属部分子公司部分产品销售按节点进度回款额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

3、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的主要原因为:全球主要经济体增速放缓所带来的船舶市场下滑态势进一步显现,低价船舶陆续达到交付期及部分船东延期交船,产品制造费用不能有效分摊相应减少了公司各业务板块的毛利率。

4、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向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重齿公司、陕柴重工100%股权事宜,上述两家公司财务数据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该转让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6日、3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5、报告期末,公司国有独享资本公积金为17.96亿元,主要系国防军工建设项目等国拨资金项目转固后,国拨资金由专项应付款转为国有独享资本公积所致。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局《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应在履行必要程序后转为国有股本。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公司将军转民贷款贴息等性质的政府补助计入经常性损益,因此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小于利润表中确认的政府补助金额。

(2)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为处置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转让了下属子公司重齿公司、陕柴重工100%股权。在考虑期间损益影响后,转让评估值与被转让子公司账面净资产的差额2.43亿元计入投资收益。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损益表主要科目及重大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1)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1.05亿元,同比上升11.75%;实现利润总额1.73亿元,同比下降57.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1亿元,同比下降43.17%。

(2)报告期毛利率为9.13%,同比下滑2.40个百分点。全球主要经济体增速放缓所带来的船舶市场下滑态势进一步显现,低价船舶陆续达到交付期及部分船东延期交船,产品制造费用不能有效分摊相应减少了公司各业务板块的毛利率。

(3)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47.74%,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本期缴纳出口增值税免抵税额相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较多所致;

(4)报告期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1.99%,主要系下属部分子公司本期产品保修费用到期冲回金额较大所致。

(5)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净增加5004.31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子公司大连船柴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较大所致。

(6)报告期投资收益金额为2.55亿元,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转让了下属子公司重齿公司、陕柴重工100%股权。在考虑期间损益影响后,转让评估值与被转让子公司账面净资产的差额2.43亿元计入投资收益。

(7)报告期营业外收入的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下属大船重工完成了对大连大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事项,扣除评估增值部分摊提影响后,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1.57亿元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

3.1.2、报告期其他科目及重大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1)报告期末,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同比下降58.72%,主要系下属部分子公司资产改良支出等待摊费用摊销额较大所致。

(2)报告期末,本公司应付利息下降54.67%,主要系下属部分子公司达到借款协议计息时点的借款金额同比降幅较大所致。

(3)报告期末,本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下属大船重工确认为现金流量套期的远期结售汇协议公允价值变动较大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99亿元,同比下降294.62%。主要原因系下属部分子公司部分产品销售按节点进度回款额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

(5)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29亿元,净流出同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下属部分子公司本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幅较大。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拟对其下属动力业务相关资产进行整合,并以其控股上市公司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风帆股份,股票代码:600482)为依托,打造动力业务平台公司。

2015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所持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中船重工齐耀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75%股权认购风帆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中国重工持有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合计为630,639.21万元,以此价格测算,风帆股份将向中国重工非公开发行股份350,940,016股,占风帆股份本次交易后(配套募集资金后)总股本的19.42%。上述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9月3日、2015年12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中船重工集团将持有风帆股份本次交易后(配套募集资金后)总股本的25.73%。

该事项正在按计划如期实施。根据风帆股份公告,风帆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5年12月28日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并于2016年3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问鸣

日期 2016-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