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舒英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民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1: 2015年度,巨泰公司和清泰公司经审计后的合计净利润为351.20万元,未达到前述承诺利润数。详见于2016年4月19日披露的临2016-02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业绩补偿承诺的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舒英钢
日期 2016-04-27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6-03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以E-mail、传真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期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新加坡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香港瑞索资有限公司、云祥刚在新加坡投资设立菲达IPT生物质发电动力专业有限公司(暂定,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菲达IPT生物质发电动力专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50万新币,其中,本公司出资105万新币,占股70%,香港瑞索资有限公司现金出资22.5万新币,占股15%,云祥刚现金出资22.5万新币,占股15%;主营:生物质电厂锅炉岛设备及EPC业务、垃圾焚烧电厂EPC等业务。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16-03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面修订〈章程〉等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16-03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面修订〈章程〉等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16-03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面修订〈章程〉等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16-032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6-031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面修订《章程》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章程〉的议案》、《关于全面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全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全面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期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阅。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16-03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5月19日 14点 0分
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5月19日
至201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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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4月19日、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9、10、11、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巨化集团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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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票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16年5月16~18日8:00—11:30、13:30—16:30期间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周明良、马惠娟 联系电话:0575-87211326 传真:0575-872143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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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6-033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投资者现场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9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5月19日(周四)上午10∶00—12∶00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举办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参加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舒英钢先生、财务总监钟民均先生、董事会秘书周明良先生等。
为安排好活动,提高活动效率,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预约,预约时间:2016年5月16~18日8∶00至11∶30、13∶30至16∶30,预约方式:传真:0575-87214308,邮箱:dsb@feidaep.com。欢迎广大投资者在5月18日以前,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6-03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担保人银行融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4月19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披露了临2016-02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担保人可能无法清偿担保债务的提示公告》,提示本公司为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鹰集团”)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1.57亿元,其中,三笔共计7,000万元融资已到期,公司正在办理续保手续,并协助神鹰集团办理银行融资展期协议签署。
近日,由本公司担保的神鹰集团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的2000万元到期融资,已办理续保手续,并转为短期借款,借款到期日2016年10月28日。
截至目前,本公司为神鹰集团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仍为1.57亿元,详见明细表。
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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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526 公司简称:菲达环保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