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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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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谢华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华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华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华生

日期 2016-04-29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ST沧大 编号:2016-15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下午2:30在公司办公楼第四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姚树人、郁俊莉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监事于伟、平殿雷、刘增列席了会议;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会议由副董事长钱友京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董事会成员调整,调整公司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董事谢华生、安礼如、钱友京、刘华光、董培毅、常万凯;主任委员:谢华生;

2、审计委员会成员:董事谢华生、钱友京;独立董事姚树人、郁俊莉、周文昊;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姚树人;

3、提名委员会成员:董事谢华生、刘华光;独立董事周文昊、姚树人、郁俊莉;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周文昊;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董事谢华生、董培毅;独立董事郁俊莉、姚树人、周文昊;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郁俊莉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控股子公司沧州大化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散控股子公司沧州大化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编号2016-16号)。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ST沧大 编号:2016-16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散

控股子公司沧州大化新星工贸有限

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解散沧州大化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大化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星工贸公司”)主要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沃原分公司(以下简称“沃原分公司”)提供尿素用编织袋以及劳务,2015年4月份由于沃原分公司天然气管道重新铺设暂停生产造成新星工贸公司停产至今,鉴于新星工贸公司人员负担重、成本倒挂,考虑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减少亏损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解散新星工贸公司。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控股子公司沧州大化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解散控股子公司事宜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星工贸公司基本情况

新星工贸公司始建于1975年,1997年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48万元,其中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46%,沧州市新星工贸总公司持股48.54%,是集生产、加工、贸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司。

截至2016年3月31日,新星工贸公司总资产563万元,净资产-9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解散新星工贸公司对公司的影响及所涉及其他安排

1、2015年度,新星工贸公司总资产807万元,占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比例0.2%;营业收入1427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0.79%,新星工贸公司的解散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新星工贸公司解散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新星工贸公司需依其《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召开股东会就公司解散事宜形成决议,并进行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

四、备查文件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ST沧大 编号:2016-17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到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2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6 年4月22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2016-13号)。

目前该事项仍在筹划过程中,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29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将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该事项,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230 公司简称:*ST沧大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