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83 公司简称:博信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1.6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6,396,982.2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57,751.98元,2015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729,395.59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主要业务为对外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主要资产为贵州博信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80%股权。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杨志茂先生与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于2015年11月25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杨志茂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3,24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09%)协议转让给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2016年1月7日,公司接到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发来的《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杨志茂先生以协议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24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09%)已于2016年1月6日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杨志茂先生已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石志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稳健运营、防范风险、控制成本的经营策略,实现营业收入114,506,773.51元,实现营业利润25,307,466.26元,实现利润总额25,372,603.47元,实现净利润16,396,982.29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57,751.98元。

由于全资子公司贵州博信矿业矿业有限公司有钒矿项目自2009年5月停工至今仍未恢复建设,2015年公司业务收入来源于子公司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该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506,773.51元、净利润25,196,151.55元。

公司将继续加强博成市政管理、拓展市政工程业务,狠抓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加强成本控制,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将市政工程业务做大做强。同时,公司将通过各种方式提升资产质量,增加经营效益和增强可持续盈利能力。

6.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稳健运营、防范风险、控制成本的经营策略,实现营业收入114,506,773.51元,实现营业利润25,307,466.26元,实现利润总额25,372,603.47元,实现净利润16,396,982.29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357,751.98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董事长: 石志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志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见同日公告的公司《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396,982.2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57,751.98元,2015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729,395.59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傅继军先生、罗剑雯女士、谭立峰先生认为:董事会决定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现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1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傅继军先生、罗剑雯女士、谭立峰先生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了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管理层可在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后,依据 201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该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在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内容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15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博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矿业”)钒矿项目停建多年,2015年度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经综合评估,2015年度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407,502.64 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2,280.35 元。本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15年度合并净利润1,449,782.99 元。

(2)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矿业钒矿项目停建多年,2015年度受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对博信矿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迹象,经评估测算,本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9,175,402.56 元。本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2015年度损益,不影响公司2015年度合并净利润。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 以规避财务风险、更能公允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目的, 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5年12月 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经事后自查,发现2015年年度报告中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状态未明确,现更正如下:

原数据:

现更正如下:

公司就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更正后的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