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018 公司简称:宁波港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越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国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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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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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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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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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1>短期借款比年初下降56.17%,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比年初下降39.00%,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3>应付利息比年初下降47.60%,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公司债利息所致。
<4>应付股利比年初增长121.29%,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宣告分红但尚未支付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下降58.75%,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到期公司债1,000,000千元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增长200%,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2,000,000千元所致。
<7>应付债券比年初减少100,000千元,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的中期票据100,000千元于一年内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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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1>投资收益同比下降33.78%,主要为上年同期公司所属合营公司处置股票投资取得收益,而本年同期无。
<2>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191.51%,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同比下降91.64%,主要为上年同期公司所属合营公司处置股票投资引起其他综合收益减少,而本年同期无。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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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37.82%,主要原因是本期财务公司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减少1,188,591千元,其中: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净减少额同比减少1,114,627千元。
<2>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22.61%,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股东借款46,400千元,而上年同期收回股东借款50,000千元;另外,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减少25,487千元。
<3>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7.76%,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991,247千元,其中:本期偿还到期公司债1,000,000千元,去年同期偿还到期短融100,000千元;取得借款收到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259,328千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实质性一体化要求精神,为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有效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战略和资本的有效协同,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舟山港股份资产。2015年10月20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47),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收购舟山港股份资产事项,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4月22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具体公告和相关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15年2月4日注册成功,注册号为“中市协注【2015】SCP26号”。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发行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期限为270天,票面利率为3.29%,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兑付日为2016年5月13日。2016年3月7日发行了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6宁波港SCP001),发行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2.74%,期限270天。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原控股股东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集团”)在与公司于2008年4月1日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中承诺不与公司开展同业竞争,承诺期限:长期有效。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2. 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相关的承诺(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承诺期限为:2013年3月13日至2016年3月13日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完毕。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3. 为维护股价稳定,公司原控股股东宁波港集团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将尽快研究增持方案,并视股价变动情况择机增持(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承诺期限为: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月10日。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4. 2015年12月18日,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后,在《规范同业竞争事项承诺函》中承诺解决省海港集团目前四家子公司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承诺期限:2015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1日。
5. 2015年12月18日,省海港集团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后,在《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函》中承诺确保公司业务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承诺期限:2015年12月21日起长期有效。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6. 2015年12月18日,省海港集团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后,在《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中承诺省海港集团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规范与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承诺期限:2015年12月21日起长期有效。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越舜
日期 2016-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