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蒋锡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12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2016年1月14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匹配本公司“智慧能源、智慧城市系统服务商”的战略目标,提升远东电缆有限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夯实其在业内的领军地位,加快实现其主营产品的转型升级发展,扩大远东电缆在全球的市场份额。本公司对远东电缆以现金方式增资44,360.63万元。2016年1月29日,远东电缆已完成增资,注册资本达到100,000万元。

2.2015年7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2015年7月30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2015年9月15日公司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及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2015年9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方案的调整。2015年10月9日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方案的调整。2015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蔡道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1号)核准了本次交易方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2016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后,公司发行102,902,37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已于2016年4月11日履行完毕现金对价支付事宜。

3.2016年1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扩大远东福斯特动力锂电池的产能,推动BMS(电池管理系统)、电池云以及电站储能业务的发展,提升其整体实力,公司将对远东福斯特增资10,000万元。2016年4月11日,远东福斯特已完成增资,注册资本达到15,000万元。

4.2016年1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投资设立远东新材料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设立远东新材料有限公司,立足自身优势行业电线电缆,发展线缆上游相关应用型新材料,进一步扩大了公司产品范畴,进一步夯实了公司电线电缆业务竞争实力,是响应国家强化新材料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号召的表现。公司已于2016年1月27日完成远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工商设立。

5.2016年1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投资设立远东集成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设立远东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打造集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维、交易为一体的系统集成平台,形成“电源、储能、输电、配电、售电、终端用户能效管理、节能云平台”的完整能源互联网闭环。公司已于2016年2月23日完成远东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工商设立。

6. 2016年2月,公司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关于同意远东买卖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立的批复》(苏金融办复[2016]17号),同意远东买卖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卖宝”)分立成立远东材料交易中心。按照省金融办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公司拟对买卖宝进行存续分立,将其旗下中国材料交易所的主要业务、资产和人员分立至远东材料交易中心,分立后远东材料交易中心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同时,公司将原计划出资设立远东材料交易中心的10,000万元投资款对分立后的买卖宝进行增资。2016年3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买卖宝存续分立暨对买卖宝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已于2016年4月11日完成远东材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工商设立。本次将旗下连续现货交易平台相关业务分立至远东交易中心,以独立法人模式开展经营活动,意在立足电工电气行业,以点带面大力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为客户单位提供最佳的大宗商品交易、交收、结算、融资等服务,目的是进一步夯实“互联网+”的国家战略,不断丰富和完善电商业务产品线、做好线上线下引流工作、持续做大平台流量和交易量,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7.2014年12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4年12月17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15年8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鉴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至,而获取发行批文及后续实施发行工作尚需一定时间,2015年12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2016年1月14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016年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7号)。

8. 公司近期收到控股子公司安徽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华龙一号”核电项目合同,金额合计13,775.79万元。本次为中国核电项目提供电缆,是公司科研能力、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得到认可的充分表现,进一步稳固了公司在核电线缆领域的领军地位,也为公司开拓海外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9.2016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200号),2016年3月3日公司已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并于2016年3月4日公告。

10.2015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蔡道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1号),2015年12月7日已完成标的资产江西省福斯特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福斯特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6年1月11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2016年2月3日公司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新增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1,980,086,736元增加至2,082,898,110元。2016年3月5日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履行现金对价支付及相关义务。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8,311,34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目前,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仍在进行中,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11.2016年2月23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6[327]号”文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3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已于2016年3月31日发布了公告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说明。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锡培

日期 2016-04-27

公司代码:600869 公司简称:智慧能源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