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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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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屏及模组、触摸屏及模组、触摸显示一体化模组、玻璃盖板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液晶显示屏及模块、触控显示模组、盖板玻璃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所处行业情况

当前,我国经济处于“增速调整、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制造业既拥有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从大行业看,手机行业已经过了快速发展时期,行业增速已明显放缓,市场朝集中的趋势发展,具体表现为:上游主要为面板厂商,随着近年来国内面板厂商的产能急剧释放,整个面板行业的竞争日益加剧,同时技术更新加速,投资巨大,动辄以百亿计,企业盈利压力很大,其产业呈现往本行业延伸的趋势;随着手机山寨市场向品牌机市场的转变,手机市场整机集中度在明显上升,一方面品牌厂商为了保证供货,订单在从手机配件行业的中小厂商向中大型厂商转移,另一方面部分品牌厂商也在逐渐自建模组产能。

受到下游手机行业的竞争加剧的影响,2015年下半年来手机触控显示屏行业进入深度洗牌阶段,行业内厂商大面积亏损转型甚至倒闭。作为三星代工厂的东莞普光和深圳最早一批电子制造企业中天信在2015年均因经营问题停产。本行业对下游客户的依赖性越来越强。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中植融云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916,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其中,通过丰瑞嘉华间接持有上市公司6,526,4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9%);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公司33,383,4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87%)对应的表决权,即中植融云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41,299,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国内外的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持续呈现的经济下行压力使全球经济充满变数;国内方面,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政策消化期、新的政策探索期“四期叠加”阶段,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风险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长压力依然严峻。受宏观经济增速下滑等因素影响,支撑移动智能终端消费类显示的主要应用市场——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出现成长疲态,市场渗透和增长相对放缓。公司所处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产品竞争日益激烈。平板显示及触控产品的总体需求进一步放缓,全球消费电子品牌的数量正在不断减少,品牌集中度和代工厂商集中度越来越高。行业竞争逐步从价格竞争过渡到资本实力的竞争、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的竞争、管理能力的竞争。面对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公司不断寻求创新、整合与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031.63万元,同比上升22.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807.01万元,同比下降235.73%。除受上述经济及市场因素影响外,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显示的订单严重不足,经营情况未达预期;2、公司全资子公司雅视科技2015年度盈利情况未达预期,未能实现其承诺的利润目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5 年度对投资雅视科技形成的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末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进一步导致公司报告期亏损增加。

2016年,面对挑战与机遇,公司将开展多元化业务,在继续强化主营业务、为客户提供触控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前提下,加大创新与转型,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实现长期良性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还将不断通过内部整合、协调团队、完善产业链,整合各方优势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综合实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3-395号)。现就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保留意见事项说明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

1、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视科技”)2015年来自部分客户的销售收入为532,535,106.72元、毛利为106,113,201.02元,其中第四季度销售收入为427,829,117.77元、毛利为96,449,894.64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述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468,803,460.14元,截至本报告日,已超过合同约定还款日期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94,682,350.09元。上述应收账款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2、雅视科技子公司万盈(香港)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发生总金额为353,653,707.62美元的代收代付业务,审计师无法核实该交易的商业合理性。

(二)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在执行2015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对上述交易和应收账款实施了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由于上述交易集中发生在2015年第四季度且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已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94,682,350.09元,上述应收账款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审计机构对于雅视科技能否收回上述应收账款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雅视科技子公司万盈(香港)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发生总金额为353,653,707.62美元的代收代付业务,对于该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审计机构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八条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根据该规定,综合上述事实,审计机构认为,因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对上述事项发表保留意见。

该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因公司子公司雅视科技没有完善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未能实现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截至本报告日,已超过合同约定还款日期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94,682,350.09元,占用了公司大量的流动资金,资金周转压力较大。若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无法全部收回,将导致应收账款损失。

因雅视科技子公司万盈(香港)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将业务范围从单一的采购代理调整为供应链管理与服务,但尚未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2015年度发生总金额为353,653,707.62美元的代收代付业务,存在一定的业务风险。

(四)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公司将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并结合2016年业务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建立科学合理的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力度,明确应收账款管理目标,实行责任管理,以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款,降低坏账风险。

2、公司将尽快完善子公司万盈(香港)科技有限公司的内部流程,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以适应公司将子公司万盈(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从单一的采购代理调整为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的转变,防范业务风险。

二、强调事项说明

(一)强调事项的内容

公司2013年度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收购雅视科技原股东持有的雅视科技100%股权,2013年8月19日雅视科技原实际控制人林萌与公司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后于2015年6月12日签订补充协议。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补充协议,以及雅视科技经审计的2013-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雅视科技2013-2015年累计实际实现利润小于三年累计承诺利润,已触发业绩补偿条款。林萌需就上述差额以现金或股份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经测算,若选择现金补偿则林萌需支付现金378,045,519.28元,若选择股份补偿则公司需以1元回购林萌持有的全部18,405,332.00股宇顺公司股票。林萌个人确认将选择股份回购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同时提请减少回购股份的数量,尚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

(二)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二条规定,如果认为必要,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审计报告中提供下列补充信息,以提醒使用者关注:尽管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但对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

上述强调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由于雅视科技原实际控制人林萌个人确认将选择股份回购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同时提请减少回购股份的数量,尚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在2015年未进行账务处理。

(四)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林萌个人确认将选择股份回购的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同时提请减少回购股份的数量,尚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结果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消除强调事项的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段,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保留意见和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我们认可该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针对保留意见指出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改进,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以及有可能出现的涉及本年度报告的后续披露事项。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肖建学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