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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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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 2016-04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刘溪女士、卓琪女士、独立董事刘力先生、冯科先生、黄晓庆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建学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应章节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刘澄清先生、金兆秀先生、周含军先生、刘力先生、冯科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独立董事的2015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031.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807.0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5.8772元/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21,023.5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7,012.93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807.0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0,764.92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454.02万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0,218.94万元。

因公司201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15年度分配预案为: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5年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计算)。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金额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2013-2015年度累积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的说明》。

关联董事林萌先生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2013-2015年度累积业绩承诺未实现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公告》和《董事长、总经理关于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2013-2015年度累积业绩承诺未实现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差异的鉴证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中介机构均出具了相应的说明,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价值减值测试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萌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价值减值测试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201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段,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影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2015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031.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807.0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5.8772元/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21,023.5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7,012.93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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