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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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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67,391,2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2.00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5,120,869,473.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2,133,695,614股。

2、自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67,391,2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2.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267,391,22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401,086,84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6年5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办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6年5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5月6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6,401,086,842股摊薄计算,2015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99元。

九、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依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4年2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日为2014年2月18日,有效期为5年)中关于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将调整为8,723.34万份(包含第一个可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17.72元/股调整为11.01元/股。

2、依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日为2015年5月27日,有效期为5年)中关于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将调整为12,568.50万份,行权价格将由30.54元/股调整为19.56元/股。

十、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欧云彬、王秋实

联系电话:0757-26338779 0757-22390156

十一、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管理团队第二期持股计划

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美的集团”)核心管理团队暨“美的集团合伙人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持股计划”)已经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第二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金美的集团合伙人第二期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美的集团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将美的集团第二期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6年4月26日,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26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购买了美的集团股票共计2,583,060股,购买均价为30.69元/股,第二期持股计划的购股资金为美的集团计提的第二期持股计划专项基金8,05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4月29日至2017年4月28日。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