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83 公司简称:博信股份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石志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禤振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盘丽卿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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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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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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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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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原股东杨志茂先生承诺: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2015年11月25日,杨志茂先生与深圳前海烜卓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杨志茂先生将所持有的博信股份32,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9%)转让给深圳前海烜卓发展,杨志茂先生的上述承诺义务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由深圳前海烜卓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承继履行。截止2016年1月8日深圳前海烜卓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00,094股,占公司总股本1%,承诺履行完毕。
2、深圳前海烜卓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协议受让杨志茂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32,400,000股自2016年1月6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增持公司股份2,300,094股自2016年1月8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志敏
日期 2016-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