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学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光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帅宏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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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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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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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变动说明
2016年1-3月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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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撤回相关申报材料的议案》;
201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撤回相关申报材料的申请》。
2016年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临2016-002、005、009、011、016、020号公告。
2、2016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V20160288号合资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及《仲裁申请书》,国际经贸仲裁委受理了申请人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迪力工程有限公司)就公司与迪力工程有限公司于1991年12月18日签订的《合资兴办“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所引起的争议仲裁。
2016年4月23日和4月25日,公司分别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V20160288号合资合同争议案》延期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期限通知、开庭通知、组庭通知及声明书等文件。
上述仲裁案件情况详见公司临2016-032、040号公告。
3、2015年8月5日,公司收到眉山中院(2015)眉民初字第222、223号传票、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仁寿县华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与四川省欣隆投资有限公司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正在审理进程中。
上述诉讼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临2015-044、048、051号、临2016-019号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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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利润来源主要依靠石灰石开采销售和氧化钙生产。但石灰石为粗加工产品,利润率较低,同时公司目前客户也比较单一,而活性氧化钙为公司新进入业务领域,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下游企业普遍存在开工不足的现象,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公司名称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学品
日期 2016-04-28
公司代码:600678 公司简称:四川金顶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