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1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5年4月17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性房地产2015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12,078万元。
公司聘请了第三方机构戴德梁行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戴德梁行房地产估价报告》 。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5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重庆融景城项目C3住宅和A2地块未竣工部分地块存货跌价准备4,422万元。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88,929,9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4元(含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六、以4票赞成、3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2016年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管理控制的公司以及上述公司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542万元,其中公司及各子公司支付给关联法人的费用不超过23,122万元,公司及各子公司收取关联法人的费用不超过2,420万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公告》。
七、以6票赞成、1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金融街中心部分写字楼租赁予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金额为1,120万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八、以4票赞成、3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6年度由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不超过92亿元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1%/年,且担保费总额不超过0.92亿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在不超过1%的标准下,与担保人协商确定每笔担保费标准,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公告》。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新增债务融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新增融资总额(包括银行借款及其他债务型融资方式的融资总额)为不超过310亿元,其中:2016年度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为不超过260亿元,2017年1月1日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为不超过50亿元。2016年12月31日较2016年1月1日新增债务融资净额为不超过88亿元,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较2017年1月1日新增债务融资净额为不超过40亿元。
2.上述新增债务融资担保方式为以公司的土地、在建或建成的项目、项目公司股权等提供抵押或质押,或通过股东担保等形式。
3.授权经理班子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可分期办理上述债务融资事项,与资金出借方协商后,报董事长审批后确定。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218亿元(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177亿元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提供13亿元担保额度);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具体担保事项授权经理班子与资金出借方协商,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6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2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根据证券法规定,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本期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2.向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债券期限: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6.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含下属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含下属公司)借款,分期发行时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特殊条款: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担保方式: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10.债券交易流通: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转让。
11.决议的有效期: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董事长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全权办理本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在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含10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结合公司资金计划和监管审批实践,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本期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2.向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债券期限: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6.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含下属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含下属公司)借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特殊条款: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担保方式: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10.债券交易流通: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成功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转让。
11、决议的有效期: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董事长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全权办理本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依法合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标准如下:
1.购买规模:授权期内累计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规模不超过100亿;
2.单笔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发行方:仅限与公司有业务合作的商业银行;
4.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授权有效期自2015年度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提供按揭担保总额度为133.80亿元,按揭担保主体为各子公司,按揭担保责任至被担保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交银行收押之日止。本按揭担保决议的有效期自2015年度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2016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十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销金融街融通(北京)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金融街融通(北京)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成后予以注销。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十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二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二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6年度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总额为276万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
二十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层
邮政编码:100140
修订后: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邮政编码:100033
本议案尚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单独设立安全生产职能管理部门,部门名称为“安全管理办公室”。
二十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及福利和补贴标准的议案;
二十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改《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议案;
二十九、以5票赞成、2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北京金融街慈善基金会捐赠资金运作方式的议案;
2015年公司已经向北京金融街慈善基金会一次性捐赠1500万元,公司同意由北京金融街慈善基金会每年捐赠人民币300万元,共计5年(第五年将账户全部利息收益一并捐赠),用于奖励西城区在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优秀学子以及出版发行教师的优秀学术论文、研究成果等。
三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1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6年4月17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5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尚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该项议案尚须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6-01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4票赞成、3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刘世春、高靓、吕洪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公司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公司如下关联交易事项。
一、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各子公司预计2016年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及其管理控制的公司以及上述公司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关联人”)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支付物业管理费、广告费、租赁费、保险费、代客采购费、品牌使用费等以及收取租赁费、委托管理费等事项,预计交易金额25,542万元(2015年度上述交易金额约为16,007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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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各项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
日常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为:如果有政府规定标准的,按照政府规定标准确定;如果没有政府规定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确定。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年拟发生的239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取费标准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收费价格公允,其中146项为物业管理费,11项为政府定价项目,82项为参照市场水平定价项目。
(三)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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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79版)

